
三级防火责任制
为了切实加强防火安全工作的领导,使防火安全工作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建立一个完整的防火安全网,特制订三级防火责任制。防火责任人应严格履行其职责。各级防火责任人在工作调动时应做好移交工作,坚持定职不定人的原则。
一级责任: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校长)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分管安全副校长)职责: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9、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当地消防机构备案。
二级防火责任人(部门、科室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工作。具体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的指示和规定,负责制订本部门、本科室的防火安全制度和工种防火安全守则。
2、定期总结和布置防火安全工作,经常对本部门职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安全观念。落实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书,签定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书。
3、每月对本部门、本科室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并做好记录,向上级汇报。
4、凡动用明火必须向保卫部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能实施。
5、加强对本部门、本科室义务消防队员的领导,组织学习消防业务知识。
6、做好消防器材的管理,确保消防器材完好。
7、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本部门、本科室发生的火警、火灾原因,积极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情况。
8、发生火警、火灾时,应积极扑救,并及时报火警119并向校领导和保卫部门报告。
三级防火责任人职责:
1、负责本班组的消防工作,具体贯彻落实学校、部门的有关防火安全措施。
2、向本班组职工具体交待防火安全注意事项和守则,对危险作业场所,采取预防措施,保证工作安全。
3、教育本班组人员认真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并向群众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教育。
4、严格遵守动用明火的规定,事先必须填写申请单,经保卫部门批准后才能实施。
5、保管好本责任区的灭火器材,保证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6、每天下班前负责关好门窗,熄灭火种。
7、每天对本班组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无法解决时,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
8、发现火警、火灾时应积极组织扑救。扑救中要服从命令听指挥。同时报火警119。
9、协助领导调查火警、火灾原因,如实提供情况。
2014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