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原学区突出贡献奖的奖励办法
各教学片、学校:
为了建设一支懂业务、善管理的学校班子和业务精、素质高的教师队伍,调动全体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管理水平、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的稳步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质量建设奖
1.在全县性的考试中,教学质量综合考评名列全县同类校前三名的学校,分别奖励学校班子600元、500元、400元。与上学年相比,进步较大且总名次进入了且县同类校区中流以上的学校,设进步奖,进步3个名次以上的学校,在奖励班子200元的同时,奖励校长100元,若进步以后进入了前三名的,进步奖变为加奖,依据名次的标准奖励班子的同时,分别加奖校长300元,200元,150元。
2.在全县性的考试中,所担任学科综合得分进入全县同类校同级同科前三名的任课教师,分别奖励300、250、200元。
3.只抽考单科的只奖励任课教师。
二、教育科研成果奖
1.科研课题成效显著,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课题组1000、800、600元;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课题组600、500、400元;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课题组400、300、200元。
2.在国家、省、市级公开刊物(要有统一刊号的刊物,在增刊、附刊、论文集上发表不在计分之列)发表的教案、课堂实录或论文,分别奖励200、150、100元。
3.获奖的论文、教案(个案)、课堂实录、课件制作,省、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50、100、80元,100、80、50元。不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不在计奖之列。
三、参加竞赛奖
1.集体项目:教师指导学生团队,参加学科竞赛、运动会、文艺演出等集体项目比赛,获省、市、县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指导教师600、500、400元,500、400、300元,400、300、200元。奖励学校1000、800、600元,800、600、400元,600、400、200元。
2.个人项目:教师指导学生参加运动会、文艺演出、书画作品展、赛教、演讲、作文竞赛、奥数等,获省、市、县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指导教师或获奖学生300、250、200元,250、200、150元,200、1500、100元,以同样的标准奖励学校。教师自己参加以上评赛活动,除按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给予奖励外,参照此标准可提高一个档次给予奖励。不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或组织的各类竞赛不在评奖之列。
3.以上奖励项目均可累计奖励,但一个项目中的多个取最高的一个奖励。
四、教育特色奖
1.幼儿园在县局综合考核中,进入前三位的,分别奖励500、400、300元,如同时获得县局奖励的则加倍奖励。
2.学校工作特色鲜明得到教育局肯定并给予专项命名或奖励的,每次奖励学校400元,每提高一个行政级别加倍奖励。
五、几点说明
1.本办法由学区负责解释。原有关教育教学的奖励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2.本办法所涉及的奖励事项,从2013年3月开始起算。
3.各教学片、学校可参照此奖励办法,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更为细致的奖励办法,经教职工代表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突出贡献 奖励 办法
梁原学区 2013年3月11日印发
共印1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