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店镇中心校:
我作为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根据《河北省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方案》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做好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承诺制度,层层签订承诺书。
二、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全面履行安全工作管理职责。
三、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不断提高学校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
四、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加强对师生开展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舍安全和大型活动等方面安全教育,按要求对学校保卫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进行安全培训,培养和提高安全意识。
六、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增加投入改善食堂设施,确保学校食堂达到C级以上标准,确保不发生师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七、在事故易发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加强管控。
八、建立健全安全预警机制,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及时治理和消除事故隐患。
九、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条件需要,按规定配备消防、防雷等设施、设备,定期检测、维护,保证正常运转。
十、按要求制定预防火灾、人员踩踏、食物中毒等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十一、自觉接受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认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
如违反上述承诺,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期限: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实际控制人签字:
二〇一七年三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