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归档文件材料范围
凡在本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
(一)本局发文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以本局名义发出的全部公文;以本局各职能部门名义发出的重要文件;本局召开的重要工作会议和重要专业会议文件。
1、综合类
* 局务会议记录、纪要;
* 办公会议记录、纪要;
* 本局召开的重要工作会议和专业会议文件;
* 经济技术协议、合同书文件;
* 本局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年鉴、荣誉证书、奖杯奖牌;
* 本局的财产、物资、档案等的交接凭证、清册;
* 局房管理、分配、调整、维修、房改工作的有关文件;
2、党群工作类
* 党组(扩大)会议记录、纪要、决议文件;
* 党组关于干部任免、奖惩、离退休的文件;
* 党组织机构设置、党员名册、统计报表、组织介绍信存根、党费;
* 党的工作制度、条例、规定;
* 党风党纪、廉政建设、违纪案件处理等有关材料;
* 职工代表大会、会费职工等管理文件;
* 共青团和协会工作管理文件;
3、经营管理类
* 企业发展规划和计划;
* 经营责任制、目标管理和质量管理工作文件;
* 财会管理、审计工作文件;
* 固定资产管理、审计工作文件;
* 业务统计年报;
* 基本建设、科学研究等工作文件;
4、劳动人事管理类
* 机构设置、定员定编工作文件;
* 劳动工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等管理文件;
* 干部任免、奖惩、调配等工作文件;
* 干部录用、转正、定级、调资、晋升、退职、离退休等工作文件;
* 技术干部职称评定、聘任工作文件;
* 老干部工作文件;
* 大、中专学生分配计划工作文件;
(二)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
1、上级机关召开的重要会议文件
2、上级对本局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文件;
3、上级机关颁发的直接针对本局的文件;
(三)同级机关的文件
1、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颁发非机关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2、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与本局联系、协商工作的重要来往文件;
(四)产生和涉及国家秘密文件
二、不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1、本局各部门互相报送的文件;
2、重份文件;
3、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文件;
4、无特殊保管价值的来往文件;
5、报刊资料、一般介绍信;
6、参加一般性会议的材料;
7、上级机关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及上级发来的一般性学习资料;
8、上级机关征求意见的未定稿的文件;
9、上级机关发来供工作参考的文件;
10、电报草稿、一般的修改稿;
11、为参考目的从各方面收集来的文件材料;
12、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文件材料;
13、下级机关送来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不用抄报或不必备案的文件材料;
14、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机关职务形成与本机关无关系的文件材料;
15、上级机关转发别机关的情况通报;
16、 上级机关发来非本机关贯彻执行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