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健全污染隐患排查机制。
一是固化排查制度。利用信访、XX热线、环保执法等各方面获得的信息,及时进行综合汇总分析,从而发现存在的环境污染隐患和有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通过上述三种途径,及时掌握了全县域因环境和安全隐患有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做到了情况明,底细清。
二是定期巡查制度。按照“早发现、抓苗头、细排查”要求,组织力量,定期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点环境隐患实施巡查,实时上报。对存在的环境污染和生产安全隐患,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全部列出清单,建立了环境污染和生产安全隐患台帐,并由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
2、矛盾纠纷排解化解督办机制。本着“严格整改、限期解决”的原则,坚持“分类处理、分层督办”,做到诉求合理,解决到位;诉求不合理,思想工作到位;有违法行为,处理到位。
第一层次,单个的环境影响,由部门负责人督办,限期按照“从快、从严、杜绝后患、确保群众权益”的要求落实处理。
第二层次,与其它问题夹杂在一起的环境问题,主管领导负责包案,督办解决。
第三层次,对事态比较严重、有可能引发件的重点区域、敏感问题,由一把手挂牌督办,及时化解。
3、强化落实整改、完成销帐机制。
落实整改进度通报制度:实行一周一次通报制和一月一次分析制,对那些通过落实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任务和要求、化解了矛盾冲突的环境污染和安全生产隐患。
落实整改完成销号制,要求各镇(街道)和部门经专项工作督查组验收后进行销号,让广大群众看到县委、县切切实实在重视环境保护,扎扎实实在维护社会稳定。如XXX镇XXX村石料场的污染问题,在XXX副的督办协调下,企业严格落实整改措施,XXX镇、对村民做了大量的思想稳定工作,目前矛盾已经基本得到化解,隐患基本得以消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