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李晓明 杨雯
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6年第16期
摘要:本文通过分类比较的方法对国内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发展进行研究,归纳了三种发展模式的不同特点:一是以工行、建行、招行等大行为代表,存量客户资源众多、产品实现互联网化;二是以宁波、平安等为代表的中小银行,积极拓展行外客户、产品服务创新活跃;三是中信等部分银行,借助外部机构资源、批量导入优质客群。结合现有国内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特点与不足,在实现规模效应、优化客户体验、完善风险控制方面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
中图分类号:F832.479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6-000-01
近年来,为抢占个人消费金融蓝海,多家商业银行均高调推出新一代个人消费信用贷款业务产品。除了个人消费信贷产品本身,各家银行在获客、流程、风控等方面的业务发展模式也有所不同。根据不同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和产品业务特点,银行系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发展可以大致分为以下三种发展模式:
一、工行、建行、招行等大行:存量客户资源众多、产品实现互联网化
该模式以工商银行“逸贷”、建设银行“快e贷”、招商银行“闪电贷”等大中型银行为代表。工行、建行等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以及招商银行这样具有零售特色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依托本行规模庞大的存量客户资源,以及强大的信息数据系统,在名单式批量审批、基于大数据的风险管理、多渠道推送主动营销等方面拥有巨大优势。例如招行“闪电贷”以“移动端、全自助、零资料”为亮点,客户可通过手机APP自助办理贷款,实现贷款签约和放款全流程系统自动化处理、无人工干预,7×24小时全天实时运行。此外,建行“快贷”、工商“逸贷”等多家银行的个人消费金融产品也已经纷纷植入手机APP,实现在线自助签约、全程无纸化操作。在贷后存续期管理方面,以上银行也已经建立了以数据为驱动的线上贷款风险管理,利用数据模型评分卡等风险管理工具对贷款实施风险监控、风险预警,必要时启动额度冻结和催收程序。
大型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产品不仅在审批效率、贷后监管等方面已经基本不输互联网企业;而在贷款利率等方面更是优于互联网金融企业。阿里“蚂蚁借呗”、腾讯“微粒贷”等产品年化利率为15%-18%;而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年化利率仅8%-10%,价格优势明显。
不过,这些大行目前专注于发展本行存量的代发工资客户、房贷客户、品牌客户,仅以“公私联动”为主要获得新增客户来源,其他行个人客户想申请个人消费信贷产品非常困难。
二、宁波、平安等中小银行:积极拓展行外客户、产品服务创新活跃
该模式以宁波银行“白领通”、平安银行“新一贷”为代表。他们虽然没有大行的存量客户和系统支撑,但在精耕本行存量客户的同时,通过经营行外新增机构客群和个人客户,包括吸引拉拢他行客户,已经拥有了一定市场份额,例如平安银行以更高的信用额度吸引他行房贷、车贷客户前往平安办理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宁波、江苏等城商行则通过外拓团队营销,积极拓展行外客户。
同时,他们在签约、放款、用款、还款、管理等方面也积极创新。例如宁波银行以理财资金对接个人消费信贷产品,降低了银行资本占用,增加了银行资产的流动性。这些中小银行也已经成为了个人消费金融市场中的有力竞争者。
不过,该类银行在申请审批等环节仍然需要较多人工干预,业务流程类似信用卡,审批周期相对较长。
三、中信等部分银行:借助外部机构资源、批量导入优质客群
近年来,部分商业银行为克服自身客户资源不足的劣势,通过与其他机构合作,依据“大数法则”,以“选择群体、排斥个体”原则,借助外部资源批量导入客群。如目前中信银行与各地公积金中心合作推出“秒秒贷”,只要在当地缴纳一定标准公积金的客户,都有资格申请中信银行个人消费信贷。该举措有助于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获得优质客群,扩大个人消费信贷客户范围。
四、结论和讨论
相对于传统公司信贷,个人消费信贷具有客户群体庞大而松散、单笔金额较小、业务操作频繁等特点,因此决定了该业务必须以与传统公司信贷不同的方式开展。
一是获取优质客户,实现规模效应。“规模效应”是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盈利和发展的重要前提,只有具备一定数量以上的客户规模,收益才能覆盖业务成本和坏账损失。因此,积极获客、深挖价值成为商业银行的共同选择。由于客户价值同时取决于客户的数量和质量,不同商业银行依据各自特点,在获取优质客户方面形成了不同路径:大行从自身海量存量客户中的优质客户资源切入;中小银行以外拓团队积极在市场上拓展潜在客户;还有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外部机构合作批量导入客群。
二是顺应市场潮流,优化客户体验。在互联网金融浪潮冲击下,易用性、便捷性等客户体验在很大程度上将决定客户的选择。把方便留给客户,让客户“想用钱的时候就能用钱”,提升客户体验的同时,也有助于扩大客户提款、增加银行收益。在这方面,商业银行仍有一定提升空间:大行和部分股份制银行凭借系统优势在授信等环节能够做到实时审批,但在用款、提现方面仍有诸多;中小银行能够做到贷款实时到账、客户随意支取,但受限于系统目前在材料递交、授信审批等流程上仍然具有一定优化空间。
三是强化贷前和贷后的风险控制。由于个人消费具有突发性、随意性的特点,对于客户在用款、提款等方面的监管不能简单参照公司信贷;而是应该根据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特定,将风险控制重心前移,在优质客户遴选和授信额度审批方面严格把关,同时加强贷后存续期的风险管理。即在“准入”和“还款”两个环节重点把关和监控,而在“放款”环节给予客户便利。
参考文献:
[1]段相逢.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消费信贷产品设计[D].暨南大学2015.
[2]李婷.我国个人消费信贷现状以及风险防范对策分析[J].时代金融.20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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