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告家长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常务会议精神和《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着力保障农村中小学生尤其是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水平,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奠定坚实的基础。国家在我县义务教育学生中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按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补助资金要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要“吃”到学生嘴里,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及上级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营养餐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确保学生的健康成长,学校特将营养餐情况告知各位家长。
一、学校方面:
1、学校只接受上级规定的送餐公司的食品。并按照“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在收货时严格检查送餐单位的食品并有记录。
2、加强食品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每周向学校领导汇报一次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主管部门沟通。
3、定期召开家长会,认真听取意见。做好信息反馈单统计,做好营养餐的工作档案。
二、学生与家长方面:
1、为了防止因食用营养餐引发不安全事故,对一些喝牛奶会引起胃肠道反应不能喝牛奶的学生、患有胆囊炎或胆固醇较高不能吃鸡蛋的学生或有特异体质的学生,学生与家长应及时向学校反映情况,学校可根据学生实际需要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调配。如果学生及家长未能如实向学校反映情况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及家长负责。
2、学生营养餐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在班主任的看护下当场吃完,不得带回家食用。如学生私自把学校发放的食品带出校园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学生及家长负责。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党和体恤民情、关心学生身心健康的具体体现,是典型的亲民、爱民、惠民工程,为了把这件好事真正办好,望各位家长与学校紧密配合,参与到营养改善计划中来,把党的这一项惠民落到实处。
监督电话:
2015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