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长办公室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以保障学校及师生的人身、财产以及消防、交通等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打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学校与校长办公室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校长办公室主任是校长办公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处室安全管理工作。
二、安全工作职责范围:本处室及所辖科室(档案室、校史馆、会议室)日常安全管理;印章及保密资料的安全管理;教职工的安全教育;矛盾化解与民事调解等。
三、安全工作任务与责任
1、档案室、校史馆、会议室等各功能室的财产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室内无人时必须锁门,每日下班前要对室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关灯且关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学校资产流失或损坏,由管理者及相关人员承担赔偿责任。
2、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初拟落实意见、传递、收回、整理移交存档工作,同时按照档案工作要求,规范整理、妥善保管档案。收发、查阅、借用档案材料,要按档案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必要的审批、登记和借用手续,未经允许不得外借。
3、督促任课教师在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与法制教育,指导教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严格遵守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其他规定。特别是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应随时掌握学生状况,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及时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与制止。
4、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教职工思想动态,并能及时发现和预见可能发生的各种安全问题,坚决制止。对于发现的不稳定因素及苗头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同时积极配合各级领导,协调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民事调解工作,防止各种矛盾激化,确保学校内部的安定团结。
5、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令、法规,把安全稳定工作纳入日常的工作计划之中,负责全校的突发事件和传染病的预防与处置的指挥、协调、统筹工作。
6、有序处理好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服务好师生,保管好校印,安排好值班,统筹好会务,接待好来访,填写好记录,落实好责任,以确保不发生意外事故。
7、严格执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凡发生重大事件、突发事件、伤亡事件,必须立即向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汇报,并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集体意见按照程序向区委、区及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不得谎报,瞒报,漏报。
8、以上各条款中,凡涉及本处室的安全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落实相关的工作责任。如因工作失误或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学校还将追究校长办公室主任的责任。
9、本责任书2016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5日有效。如工作变更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
分管领导: 校长办责任人:
2016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