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先进班集体申报方案
为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倡导良好的学风、班风、校风,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新时代青少年良好的精神风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励我校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积极参加社会活动,现决定开展年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和先进班集体申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或申报范围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20级、21级在校学生;
2、先进班集体: 19、20、21级班级(含已顶岗实习的5个就业班级)。
二、评选或申报条件
1、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有很高的思想素质,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习惯,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勤奋努力,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很强的动手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进取精神;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担任班级或班级以上职务,有很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热心为同学们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深得同学们信任,在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帮助同学及构建和谐校园等方面切实起到带头和表率作用。
3、先进班集体申报条件:(1)有积极向上,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融洽和谐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本班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文化体育活动;保持良好的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2)关心学校改革发展,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且成绩突出;(3)全班学年度无学生有违法违纪记录;(4)学年度班级学生流失少,学额巩固率位居前列;(5)学年度班级量化考核总分位居同年级、同班级类别前列。
三、评选或申报办法
三好学生的评选比例一般不超过全班在校学生人数的6%;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一般每班级1人。校学生会干部可参加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其比例为学生会干部总人数的15%,单独评选,不占班级指标。先进班集体的申报比例一般不超过本学年度班级数的15%。
四、评选或申报要求
(一)评选、申报工作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候选名单,必须在本班级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校学生科。先进班集体的候选名单由班主任对照条件进行申报后,由校学生科会同有关科室、团委集体研究并广泛征求意见后,再最终确定名单报校领导审批。
(二)严格程序,自下而上,层层把关。校学生科既要尊重班级的评选推荐,又要加强主管科室的监督审核。被推荐的候选人和候选班集体要在校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被推荐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或申报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均要认真填写好登记表,通过班主任初审后,在11月16日前报学生科审核。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