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优秀班干部
(一)、评选标准:
1、诚信守纪、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能模范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行为上严格要求自己。 性格乐观、开朗,具有关爱精神,乐于助人。具有一定创新能力。
3、工作能力强,积极参与学校和班级的管理工作,善于团结协作,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工作能遵守校纪,行为规范。对学校、班级建设等工作的开展作出较大贡献。
4、学习刻苦勤奋,态度端正,有思考和分析问题的能力,通过自己的努力,成绩优秀。
5、积极带领同学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体育成绩必须优良,并能积极参与社会上的各种公益劳动,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致好评。
(二)、评选办法:
1、 每个班级根据“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推荐1名候选人。候选人经学生民主评议,征求任课老师意见,最后由班主任审核产生。
2、 每一位候选人需自备一百字左右的个人事迹介绍。
3、材料上报教导处。
二 、 三好学生
为了鼓励先进学生,激励后进学生,根据上级相关法规和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 “三好学生”评选细则:
(一)、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党,思想进步,积极向上,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凡在学校及其它地方受到过处分的学生当年不纳入“三好学生”评选范围。
2、学习成绩好
学习成绩优异。学习目的明确,积极参加各个环节的学习活动,勤奋努力、刻苦钻研,有求实精神和科学态度,能熟练地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各门学科考查合格,语文、数学两科学年总评成绩为优,其他学科学年总评成绩不得低于良。
3、身体素质好
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讲究卫生、认真上好体育课,自觉坚持体育锻炼、努力增强体质,达到国家规定的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二)、评选办法:
1、“三好学生”人数按班级人数的15%进行分配。
2、在班级范围内,由班主任及各科任课教师进行提名,组织学生进行民主选举。
3、评选结束后,上报教导处。
备注:以上优秀班干部、三好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