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1.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首座御园三期项目3#、7#、4#、8#楼楼梯扶手焊接加工安装事宜。 分包合同单价为3#楼、7#楼楼梯扶手 75元/m、 4#楼、 8#楼单管扶手 35 /米、屋面机房及造型房上面爬梯450元/个。承包工程范围:图纸图集所示楼梯扶手及爬梯工程一切施工内容,包括焊楼梯扶手所需要的一切工具及耗材(如:二级箱以下的配电箱、电缆、焊机、电锤、抛光机、打磨机、切割机、焊条、打磨片、及防护用品等)。(此价格含材料运输费)最终达到竣工验收要求。
2、工期要求:3#、7#楼工期至签订合同之日起工期为一个月,4#楼、8号楼至达到条件开始焊接时工期为20天。
3、在工期和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合同结算所完成的合格工程量,乙方无条件退场,本协议结束。
4、付款方式:施工过程中给进度款,楼梯扶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余款。
5、安全文明施工;乙方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和工地的各种规章制度。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处理,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人: (合同专用章) 承包人: (合同专用章)
签 订 时 间: 签 订 时 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