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 知
机关各科室,处属各单位:
根据省局2011年度考核工作的部署,现将我处个人年度考核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考核范围
1、本处全体正式员工;
2、本年度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
3 、新聘用的员工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
二、考核原则、内容及程序
1.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2.考核应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重点考核实绩;要求个人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努力的方向。
3.程序:由各科室、各单位组织,按个人自我总结、填写考核登记表、逐级签署考核意见程序进行。
三、考核等次
考核分为年度考核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及未确定等次或不参加考核情况说明,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1、年度考核优秀(所占比例不超过本单位人数的15%):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业务熟练,能胜任本职工作,达到本职位工作标准要求,成绩突出,完成或超额完成所规定的工作任务。(各单位年终评先评优情况应作为年度考核优秀的重要依据。)
2、年度考核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熟练,工作积极,能完成所规定的工作任务;德、能、勤、绩、廉达到现任职位职责的基本要求。
3、年度考核基本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遵纪律守法,基本熟悉业务,工作责任感一般,基本能完成工作任务。不称职票数未超过30﹪,但不称职、基本称职两项票数合计达到40﹪,即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4、不称职:(1)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本岗位的工作要求,组织纪律性较差,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本职工作或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误;(2)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以上,或者全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3)违反《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的;(4)危害社会治安条例、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5)廉政方面有问题的;(6)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严重失误的;(7)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德、能、勤、绩、廉达不到现职位要求的;(8)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年度考核的;(9)有其他严重问题的。
四、考核操作办法
1、员工考核:由各科室、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考评,由科室、单位领导拟定等级意见,报处政工科审定等级并统计上报并存入各自档案;
2、副科级(实职)以上干部考核:由干部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好考核表,由各科室、各单位送主管处领导拟定考核意见后送政工科统一报局人事处审定后存入各自档案;
3、副处级以上干部的考核:由处领导本人填好考核表交政工科统一报送省局审定等级并存入各自档案。
五、注意事项
1、要求用黑色墨水或蓝黑墨水、正楷体填写;
2、年度考核表(包括单位考核汇总表)请于2011年2月7日前交政工科;
3、年度考核表请到政工科领取。
4、年度考核表被考核人意见栏内被考核人必须填写意见并签名。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