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明确海悦山庄客房部工作任务、责任,确保酒店安全,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第一条 严格遵守来访登记制度。到客房来访的人员,楼层服务员需严格遵守来访登记制度。因服务员不登记而放来访人员进入房间而造成凶杀、盗窃、放火等其他事件,一切责任及后果由当值服务员负责。
第二条 严格遵守退房检查制度。凡客人退房,当值服务员必须检查该房间。否则,若因没及时查房,而使客人退房离开酒店,事后发现房间设备、物品有损坏、遗失,食用食品和酒水没能登记,没能发现烟火隐患及其他异常情况所引起的后果,由当值服务员负责并赔偿。
第三条 严格遵守巡楼检查制度。楼层服务员至少每隔半小时巡查责任区域一次。检查五项内容分别为:1、楼层是否有闲杂人员;2、是否有烟火隐患,消防器材是否正常;3、门、窗是否已上锁或关闭;4、房内是否有异常声响及其他情况;5、设备、设施是否损坏。特别留意客房内是否有异常声响,劝导闲杂人员离开楼层,设备损坏立即报修。如有烟火隐患及时处理。若因值台服务员不能遵守巡楼检查制度而造成后果。则责任自负,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条 当遇到行凶、抢劫事件,团体斗殴事件,发现爆炸可疑物品或爆炸事件等,立刻通知保安和酒店领导。若因通知不及时造成事态扩大,则负主要责任,并按规定处罚。
第五条 责任区域发生火警,应立即报告消防中心,并向上级汇报,控制现场,保证向外准确联络。若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火情扩大,则对此次火灾负主要的责任。
第六条 严格遵守情况汇报制度。在客房所属范围内涉及与治安消防有关的一切事件的苗头、倾向,必须及时了解,以书面的形式记录好所发生的时间、事件经过,及时向上级或保安部汇报。若因汇报不及时,造成事态发展、扩大,则由责任人负主要责任。
第七条 严格遵守交制度。当班时认真填好各项内容,签上自己的姓名,交接时,以书面内容为准。若因不清,造成事故由的员工负责。带班领班负20%责任。
第 严格遵守所属设施设备操作规程,若违章操作而造成伤亡,一切责任自负,若造成酒店财产损失,则造价赔偿。
第九条 加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不要轻信和陶醉在客人的花言巧语中而失去警戒。若因自己行为不端,或客人要耍流氓时不报警,则一切后果自负,与酒店无关。
第十条 确保所辖责任区域设施、设备的安全,严防被盗,若因监护不力造成物品流失,则照价赔偿;发现电器设备有不安全隐患及时报修,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 部门经理应按酒店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本部门员工,若因督导不严,管理不到位,发生有关责任事故,部门经理负60%责任。
第十二条 部门主管、应在班前会上强调本班的工作任务、安全注意事项。若因工作安排不当,工作失误,出现责任事故,则主管负60%责任,负40%责任。
第十三条 员工若因维护酒店利益、名誉而身体受到伤害,则按国家及酒店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若因非公伤致伤、残、死亡,一切责任自负,与酒店无关。
第十五条 对不能正常运转或运转异常的设备应立即停机,及时报工程部维修。否则,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第十六条 部门经理为本部门所属区域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则本部门出现责任事故,由本部的防火责任人负责。
第十七条 做好本部门员工的思想工作,发现思想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不得出现打骂斗殴现象,若员工有严重自残倾向或暴力倾向及时制止,情节特别严重者,予以劝退。
第十 本责任书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
第十九条 本责任书一式叁份,总经理、责任人各执一份,综合办公室留存一份。
朔州市海悦山庄(代章) 总经理:
责任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