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xxx纪工委对xx村党总支委员xxx骗领国家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的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根据xxx违纪情况,作出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xxx,男,汉族,xxx年x月出生,初中文化,居住xxxxxx号,xxx年x月参加工作,xxx年x月加入中国党,现任xxx党总支委员,分管负责xxx计划生育方面的工作。
一、主要违纪事实
xxx申报个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时,所提供的个人及其家属xxx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等,系xxx为了骗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采用复印件修改出生日期方法更改的虚假信息。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档案中,xxx身份信息为xxxxxxxxxxxxxxxxxx,xxx身份信息为xxxxxxxxxxxxxxxxxx;户籍系统中xxx身份信息为xxxxxxxxxxxxxxxxxx,xxx的个人身份信息为xxxxxxxxxxxxxxxxxx。自xxx年x月至xxx年x月,xxx及其家属xxx共骗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xxx元。初核期间,xxx全部退出违法骗领的资金。
二、发案原因分析
xxx更改个人及其家属xxx身份信息,虚报年龄,骗领国家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案件,是近年来xxx纪工委查处的一起涉经类违纪案件,其社会负面影响较大,亵渎了国家的惠民。此案的发生暴露出社保系统在办理群众申报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资料审核把关方面,还存在一些漏洞和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个别党员干部、群众对国家惠民的严肃性、不可侵犯性认识不够。部分人见利忘义,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认为国家的资金不领白不领,领了也白领,把党纪国法抛之脑后。有的骗领成功以后,还沾沾自喜,认为自己手段高明,没有丝毫的法制观念,鼠性心态严重。
二是相关部门制度不够完善,申报审核把关不严。xxx等申报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时,《xxx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于xxx年x月xx日刚刚出台,经办人员在初期办理审批手续时,对相关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存在漏洞。特别是在核对申报人员个人身份信息方面把关不够严格(不排除人为因素),为个别人骗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创造了条件。
三是部分党员干部、群众法制意识淡薄。当前一个时期,受国家经济社会改革和社会大环境的冲击,部分人对党和国家惠民支农理解不够,金钱思想较重。从xxx案件不难看出,部分党员、群众遵守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意识淡薄,自觉性不高。有的甚至不学法、不懂法,客观上导致了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三、整改措施
一是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以xxx案件为素材,在xx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中,特别是被征地区域,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严格按照标准申报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以及其他惠民项目等。
二是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严把审核审批关口。加强审批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提高业务素质技能和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杜绝人情审批、金钱审批。
三是认真整改,开展自查自纠。从村级到市农保办,各级审核把关部门都应通过此案,进行认真的反思,吸取经验教训。农保部门应对已经审批办理的人员,重新进行过滤审核,对不符合办理条件和个人身份信息与户籍系统不属的予以纠正或核销,避免国家资金流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