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自学习惯,同时规范晚自习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晚自习要求
1、各班级指定一位学生负责当日晚自习管理。班级负责人要在黑板右上角上标示:班级责任人姓名、班级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勤人数、班级缺勤学生姓名及原因。班级负责人要做好晚自习记录,将当日晚自习情况及时反馈给班主任。
2、学生根据学校作息时间安排,按时上、下晚自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3、学生必须服从晚自习教师管理,自觉维持班级纪律。做到入室则静,入座则学,无声自习。
4、学生晚自习时间主要用于预习、复习功课,做作业,阅读与学习内容有关的书籍,不允许做任何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5、学生要在自己座位就座,不得串座。自习期间不准做说笑、打闹,闲坐、睡觉、吃零食、玩手机等违反自习纪律的行为。不允许同学间讨论、讲题、收发作业。教师辅导和学生讲题可在小晚自习期间进行。
6、学生在走廊内要保持肃静,课间不得在教室和走廊内大声喧哗打闹,上课铃响即回教室,不得在走廊内滞留。
7、学生晚自习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需到值班老师处开具请假条,并去311室找值班领导签字后方可出教学楼,返回后需将请假条交给值班老师进行销假。
8、晚自习结束后,各班要有专门人员负责关窗锁门,有专门人员组织本班学生站队、清点人数后方可离开。在站队和回宿舍途中不许喧哗、打闹。为了不干扰初一初二学生就寝,初三年级晚自习结束后在宿舍楼内也不得喧哗、打闹。
9、学生晚自习结束后直接回宿舍,不得上超市。如有上医务室的学生需先回宿舍,然后让导育老师开具请假条,返回后需到导育老师处销假。
10、自习中凡有影响他人学习行为的学生,只要被值班老师或值班领导在巡视中发现一次,即被调至311自习室。
11、各班级走读生必须在下午第四节课离校,不得滞留。
12、如违反上述规定,每项每人次扣1分,被调至311自习室的学生每人次扣2分,以上扣分均计入班级量化考核。
13、德育处对学生违纪情况依校规给予处分。
二、自习室(311室)管理制度
1、学生进入311室要做好登记记载,具体记载违纪情节,来311室上自习次数并签名。
2、凡第一次被调至311教室的学生学部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处分,并电话通知家长协助教育管理,第二次去给予警告处分,第三次给予记过处分,并取消其上晚自习资格,强制走读。其它严重事件一次即取消上晚自习资格。
3、在311室自习的学生,要安静上自习,如能连续三天内安静自习允许回班上自习。
4、在311自习室的学生完全按《学生晚自习要求》上自习,如仍影响他人,延期至6天,在延期期间行为仍不能改善,则强制走读。
三、晚自习请假制度
1、学生晚自习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需到值班老师处开具请假条,经值班领导签字后方可出教学楼,返回后需将请假条交给值班老师进行销假。
2、学生晚自习结束后直接回宿舍,不得上超市。如有上医务室的学生需先回宿舍,然后让导育老师开具请假条,返回后需到导育老师处销假。
3、学生在校内请假出教学楼或宿舍楼时,男生必须有2人陪伴,女生要有4人陪伴。
通辽一中北区初中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