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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入库及库存管理制度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10-06 1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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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入库及库存管理制度

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入库及库存管理制度(1)医院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验收入库及库存管理工作应要做到“五专”,即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册登记、专用处方。(2)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3)在验收中若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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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入库及库存管理制度(1)医院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验收入库及库存管理工作应要做到“五专”,即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册登记、专用处方。(2)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3)在验收中若发现
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入库及库存管理制度

(1)医院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验收入库及库存管理工作应要做到“五专”,即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册登记、专用处方。

(2)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3)在验收中若发现过期、缺损的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并记录,报医院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核实、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医院对过期、报损的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销毁时,应当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登记于《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报废销毁表》上。

(4)储存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对进出专库(柜)的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账册》,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账、物、批号相符。药库严格凭门诊药房和住院药房的领用单出库,出库时认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有效期,及时做好药品的出库账册登记。专用账册的保存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5年。

(5)品、精神药品,人专库(柜)时分别打印《入库凭单》,凭单由药剂科主任、人库人员、采购人员“三签字”后,一联交保管人员、一联交库管人员、一联交财务处,连同联一起作为汇款凭证。品、精神药品出专库(柜)时分别打印《出库凭单》,一式三联,凭单由药剂科主任、出库人员、经收人员“三签字”后分别由药库、经收部门和药品会计保存备查。

(6)门诊药房和住院药房严格品、精神药品的管理,严格交制度。品、精神药品的管理负责人必须每天按处方核对登记账册,核查药品库存、有效期、批号,做到日日账物相符,并注意对库存品、精神药品进行质量检查。

(7)临床科室根据需要固定少量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设立固定基数。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经药剂科主任审批。临床科室品、第一精神药品领取后应储存于专柜内。临床需求变化时应及时变更固定基数,多余药品应办理退药手续。

(8)住院药房负责人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各临床科室小药柜中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保管、质量、有效期、数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9)医院药品计算机管理程序应能适时反映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库存情况,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做到账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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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入库及库存管理制度

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入库及库存管理制度(1)医院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验收入库及库存管理工作应要做到“五专”,即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册登记、专用处方。(2)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3)在验收中若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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