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及运输费承诺书
为防止在公路工程建设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机械租赁费、材料费,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本人( )以( )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本企业承建 项目 合同段工程,需要雇佣农民工、租赁机械、购买材料时,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及《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雇佣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给农民工本人;工程所需机械签订合同,产生的租赁费用按照合同直接发放给机械所有人;产生的地材加工及运输费直接发放给当地地材老板;外购材料费原则上一次性支付。同时保留发放明细表及影像资料,严禁发放给带班人员或组长手中。 . .
2、我公司协作单位雇佣农民工、租赁机械、购买材料等,将要求协作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以上相关费用。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协作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相关费用的,本公司对协作单位拖欠的所有费用按照法人责任制负总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故意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机械租赁费、材料加工费及运输费行为,上访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本公司承担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并无条件接受业主依照施工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的任何处罚决定。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名)
日期: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