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实现集团公司工程部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规范工程管理人员管理行为,指导工程管理人员有序作业,明确职责和权限范围,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目标、投资进度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 则
1、 认真贯彻执行集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国家规范,逐级建立健全工程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符合公司管理要求,适应公司工程部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工程部所有员工以及各工程派驻现场负责人。
3、 此规定由工程部与集团公司共同制定。
4、 工程部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5、 工程部的主要职责,落实公司投资目标,执行对在建、拟建工程监管实施,参加与施工、设计、地勘、监理、检测等技术服务单位的招投标考察选定和合同洽谈工作,监督并指导各工程现场的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开工条件审查、参建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方案审定签字、安全文明措施、进度、质量、重大变更、应急救援抢险及重大事故处理方案审定等。
6、工程部协管职责,参与各工程规划及方案设计阶段的优化,配合各工程前期的报审、报批、报建,配合材料、设备、机械等采购物品的市场询价,配合成控部门对工程前期投资、实施中投资控制、竣工结算及公司决算等阶段的资料准备,配合财务部对工程资金筹备及银行在建工程贷款、销售等工作的对接。
7、 工程部实行“主管工程师责任制”,各主管工程师为各工程项目现场的第一责任人。
8、 工程部处理各项事宜应遵守“小事不过夜、大事不过周”的原则,若超出此时限,应把原因及时上报上级负责人。
9、工程部针对应急、重大事故、抢险等工作建立“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制度,相关事项处理后形成会议记录和上报会签程序。
10、工程部考核、奖惩及其他办法参照集团公司制度执行。
二、工程部公章使用规定
1、工程部公章不具备借贷、抵押及商业合同签订效力。
2、工程部公章由工程部签字或委托签字后方可启用。
3、公章使用前必须在工程部进行登记。
4、不得将公章携带外出使用(特殊情况除外)。
5、所有现场签证、材料认价,以及所有涉及到经济、工期、合同变更、 方案变更的文件,必须由工程部审核并有分管领导和公司领导签字后方可加盖公章。超过公司制度规定或张定政发〔2017〕8号相关规定的,依程序另行办理。
6、四项以外,只涉及到现场技术资料、现场管理、合同执行的文件,必须由专业工程师签字、工程部副审核并有工程部签字后方可加盖公章。
三、主管工程师责任制度
1、为提高工程部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保证工作人员正确、高效地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防止工作推诿、贻误情况发生,制定本制度。
2、主管工程师为主管项目现场工作的承办人,副为审核人,工程部和公司领导为最终批准人。
3、承办人作出具体工作行为之前,应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
4、承办人对所承办事宜应详细调查研究,提供可靠数据、汇报真实情况, 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为审核人、批准人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提供有力技术支持。
四、文件收发、存档制度
1、工程部派专人为档案、文件责任人,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文件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
2、工程部所有接收和签发档案、文件,经专业工程师和工程部负责人处理完毕后,原件必须在公司存档,原则上所有文件原件不外借,工程部留复印件供随时查阅。
3、各类工程合同、设备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由公司归档,工程部留复印件供随时查阅。
4、接受的文件由档案员负责签收。档案员应详细记录签收日期和时间, 并应在接件后即时转交专业工程师或工程部负责人处理。
5、签发的文件由档案员负责发送。档案员应详细记录签发日期和时间。
五、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1、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由集团公司统一制定。
2、工程部人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需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外出办理工作超过一天需向工程部负责人报备并按集团公司制度进行请假,并在档案员处登记。
3、工程部考勤情况,由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应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六、工程预算制度
1、预算人员应参与合同签订条款的讨论和学习;
2、预算人员接到施工图后,必须及时翻阅图纸,提出问题,做好图纸会审准备;
3、预算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出工程预算书并完成审核;
4、预算人员编制完预算后应与投标报价相比较,找出差距,根据合同规定向业主申请调整工程量清单或合同价款;
5、预算人员每月编制产值报表,经工程部副审核签字后,按照合同约定,定期报送分管领导签字,作为工程进度款结算依据;
6、预算人员按每月或节点完成工作量,对材料、人工、机械等进行分析,为成本分析提供依据;
7、部门负责人必须确保每月对公司全部项目的预算、结算、工程量报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辅导。
七、签证与索赔制度
1、提高和强化及时签证、依约索赔的意识和自觉性,把签证和索赔作为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益的最有效手段;
2、建立严格的文档记录和资料保管制度,加强专业的和有针对性的签证和索赔;
3、明确分级的量化管理责任,杜绝该签未签、该赔不赔的情况;
4、注意提出签证和索赔的期限和程序;
5、深入研究获得签证和索赔的方法和实际效果,积极寻求友好协商和谋求调解等有效方法;
6、随时向法务部、成控部进行签证、索赔咨询。
八、重大事故上报制度
1、 出现重大质量、服务或现场投诉事故,工程部应立刻安排相关人员处理。
2、 处理的同时,应上报处理技术方案以及费用分析方案给公司主管领导,以便公司正确决策。
3、 事故处理结束后,应在3如日内完成事故处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起因分析、责任人分析、事故处理费用等相关内容。
4、 事故处理报告应于完成后的当日上报公司会签。
二零一八年
备注:以上文件引用如遇更新,相关规定按最新文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