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篇一:外科门诊工作制度】
门诊工作制度
1、外科主任、副主任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确定一位主
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或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
作,人员调换时,应与医务科或门诊部共同商量。
3、门诊医护人员应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实行医师兼管
门诊和病房的医院和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力。
4、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
级医师诊视。
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病员
和专科病员,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5、对高烧病员、重病员、胡岁以上老人及来白远地的病员应提前安
全门诊。
6、刘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主治医师应
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
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
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小儿科、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
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
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
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13、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或原地时要提出
诊治意见。
赔偿制度
1、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致使国家财产损失,根
据情节轻重、本人一贯表现,给予批评教育、处分或酌情赔偿。
2、凡属使用太久以及在抢救病员时损坏之器材,经有关人员证明可
免予赔偿,但要填写报损单。
3、遇有大批财物遗失或霉烂,药品失效、虫蛀时,除及时向领导汇
报外,应检查原因,追究责任。
【篇二:医院外科门诊工作制度】
外科门诊工作制度
1.门诊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医德医风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工作
责任心,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热情接待,检查细致,力求诊治准
确无误。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2.外科医生要熟练掌握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鉴别诊断及治疗,
对外科急症患者的处置更要积极果断,若有诊断不清者,应及时请
上级医师会诊或转至上级医院。
3.坚持首诊负责制,认真书写病历,填写“门诊日志”,遇到传染病
病人时,按规定填报传染病管理芯片,并及时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
中心和有关部门。
4.患者本人需持有效证件,学生需带医疗证、病历,实行挂号就诊
一人一号制。门诊医师要合理用药,根据病情一般投药量2-3日,慢
性病投药为5-7日。
5.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对待特殊病人严密隔离,
及时救治。
【篇三:普外科科室规章制度】
普外科规章制度汇编
查房制度
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l~2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内容包括审查和决定急、重、疑难患者及
新入院患者的诊断及治疗计划,抽查医嘱、病案、护理质量并听取
各级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工作的意见,进行必要的示教工作。对
所查病人,应亲自询问诊疗情况和病情变化,了解生活和一般状况,
并全面查体。
二、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应有住院医师参加,内容包括:系
统了解主管住院患者的病情变化,系统进行全面物理检查,检查医
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对新入院、重危、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
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讨论,确定新方案,决定出院、转科、会
诊,检查所管住院医师的病历,对不符合病历书写要求的,都要一
一予以纠正,听取患者对医护人员的意见。
三、住院医师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各一次,系统巡视,检查所管
患者的全面情况,对危重患者随时视察处理,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对新入院、手术后、疑难、待诊断的患者都要重点巡视,根据各项
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
行情况,必要时给予临时医嘱。妥善安排患者的膳食,主动征求患
者对医疗、护理、生活安排等方面的意见。
四、业务查房:由业务院长率领,医务科、护理部及有关科室负责
人参加,每周一次。查房内容包括医护质量、医疗制度、病区管理
等,查房结束后由医务科记录质量、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并督促、
检查落实情况。
五、护理查房:由病房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
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
六、行政查房:由院长率领,由院长办公室召集有关科室负责人参
加,每周一次。内容包括:行政管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病房
管理、医院秩序、爱国卫生等。查房结束后,由院办公室详细记录
工作质量、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七、教学查房:对实习、进修医师、护士进行以教学为目的的查房,
结合临床病例进行讨论、示教和讲课,每周1~2次,由各科主任、
护士长安排。
八、每次查房后应及时详细将查房情况、病人的生命体征和主要阳
性体征及其变化,以及有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和分析及下步处理意
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之内。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一、科室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
作中。
二、科室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
量管理工作。
三、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
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四、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制订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
划、措施,进行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五、科室要加强对本科人员的质量管理教育,组织其参加管理活动。
六、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
期逐级上报。
七、质量检查结果与评优、奖惩及职称评聘相结合。
病历书写制度
一、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
(一)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墨水)或圆珠笔书写,力求字
迹清楚、用字规范、词名通顺、标点正确、书面整洁。如有药物过
敏,须用红笔标明。病历不得涂改、补填、剪贴、医生应签全名。
(二)各种症状、体征均须应用医学术语,不得使用俗语。
(三)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称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
可写外文原名。药物名称可应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诊断、手术
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等名称填写。
(四)简化字应按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
(五)度量衡单位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时一律采用国际符号。
(六)日期和时间写作举例19.7.30.4[某(]20[]am[某)]或5pm
记录单均应清楚填写姓名、性别、住院号及日期。
二、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一)要简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别、生日(年龄)、职业、籍
贯、工作单位或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阴
性体征、诊断或印象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
签全名。
(二)初诊必须系统检查体格,时隔三个月以上复诊,应作全面体
检,病情如有变化可随时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
(三)重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
(四)每次诊疗完毕作出印象诊断,如与过去诊断相同亦应写上“同
上”或“同前”。两次不能确诊应提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全科会诊,详细
记载会诊内容及今后诊断计划,以便复诊时参考。
(五)病历副页及各种化验单,检查单上的姓名、年龄、性别、日
期及诊断用药,要逐项填写。年龄要写实足年龄,不准写“成”字。
(六)根据病情给病人开诊断证明书,病历上要记载主要内容,医
师签全名,未经诊治病人,医师不得开诊断书。
(七)门诊患者需住院检查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
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诊断,记录力求详尽。
(八)门诊医师对转诊患者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三、急诊病历书写要求:
原则上与门诊病历相同,但应突出以下几点:
(一)应记录就诊时间和每项诊疗处理时间,记录时详至时、分。
(二)必须记录体温、脉搏、呼吸和血压等有关生命指征。
(三)危重疑难的病历应体现首诊负责制,应记录有关专业医师的会诊或转接等内容。
(四)对需要即刻抢救的病人,应先抢救后补写病历,或边抢救边
观察记录,以不延误抢救为前提。
四、住院病历(完整病历)书写要求:
(一)住院病历由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或无处方权的进修医
师书写。
(二)对新入院患者必须写一份住院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
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
族史、个人生活史、月经史、婚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
检查、病历小结、鉴别诊断、诊断及治疗等,医师签全名。
(三)住院病历应尽可能于次晨上级医师查房前完成,最迟须在病
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症、危重病人可先书写详细的病程记录,
待病情允许时再完成住院病历。须行紧急手术者,术前应写详细的病程记录,术后再补写住院病历。接收大批病人或伤员时,住院病
历完成时间可由科主任酌情规定。
下进行。
(五)住院病历必须由5年以上上级医师及时审阅,做必要的修改
和补充。修改住院病历应用红墨水。修改后,修改者用红墨水签名。
被修改六处以上者应重新抄写。
五、入院记录书写要求:
(一)入院记录是住院病历的缩影。要求原则上与住院病历相同,
能反映疾病的全貌,但内容要重点突出,简明扼要。
(二)入院记录由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书写,一般应在病人入院后
24个时内完成。
(三)对既往史及系统回顾、个人史、婚姻史、月经、生育史、家
六、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要求:
(一)因旧病复发而再次住院的病人,由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
师和无处方权的进修医师书写再次入院病历,住院医师书写再次入
院记录。
(二)因新发疾病而再次住院,不能写再次入院病历和记录,应按
住院病历和入院记录的要求及格式书写,可将过去的住院诊断列入
既往史中。
(三)书写再次入院记录时,应将过去病历摘要以及上次出院后至
本次入院前的病情与治疗经过,详细记录于病历中。对既往史、家
族史等可从略.但如有新情况,应加以补充。
(四)病人再次入院后,医师应去病案室将上次入院记录调出,并
置于再次入院记录之后。
(五)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内容及格式同住院病历
和入院记录。
七、表格式病历的书写要求与格式:
(一)表格式病历必须包含有住院病历要求的全部内容。
(二)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仍按规定书写住院病历,表格病
历由住院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填写。
(三)表格式病历入院记录的内容同入院记录的内容。
八、病历中其它记录的书写要求:
(一)病程记录:入院后的首次病程记录在病人入院后及时完成,
由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完成,应包括主要临床症状和体征,实验室
检查,诊断和诊断依据,初步诊疗计划,重危病人观察病情变化的注意事项。病程记录应包括病情变化(症状、体征)、上级医师和
科室内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实验室检查和特殊检查结果的分
析和判断,特殊治疗的效果及反应,重要医嘱的更改及理由,各种
会诊意见,对原诊断的修改和新诊断确立的依据。病程记录由经治
医师记录,一般病人每l~2天记录一次.慢性患者可3天记录一
次.重危病人或病情突然恶化者应随时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