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邹__,男,___年4月_日出生,汉族,兰州__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现住兰州市__路__号
乙方:兰州__大酒楼,地址兰州市__路__号.
负责人:张__,该酒楼经理.
丙方:兰州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兰州市__路__号.
法定代表人:刘__,该公司董事长.
二0__年_月__日凌晨,兰州__酒楼雇员肖__.曾__.王__.曹__与人斗殴误将在酒楼就餐的邹__打伤,造成邹__右眼永久性失明.事件发生后,肖__等四人潜逃至今下落不明.经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甲乙丙三方就邹__伤害赔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就甲方被误伤致残一事,乙方认为除直接肇事者外,自身也有一定责任,并愿就甲方受伤致残一事予以赔偿.
二.乙方的赔偿金额总数为人民币贰拾壹万伍仟元整,主要为医疗费.伤残赔偿金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考虑到乙方的具体情况,甲方愿放弃其它赔偿要求.
三.乙方付款方式为:全部现金付款.本协议生效后,六月底以前向甲方交付现金_万元,其中五天内先付_万元(含以前已交付部分),余下_万元六月底前付清.七月_日前付_万元,八月_日前付_万元,九月_日前付完最后_万元.逾期未付,乙方应承担未付部分的违约金每日千分之一.
四.丙方作为乙方的物业管理单位自愿担保本协议的执行.
五.乙方赔偿后,甲方将不再就此事提起诉讼.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提起诉讼.
六.乙方及担保人有权追究本案几名肇事者的民事责任.但乙方是否追究,不影响本协议执行.
七.本协议经甲方签字,乙.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及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调解员(签字)
人民调解委员会(盖章)
___年_月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