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液氨钢瓶的管理
1、每进一批液氨钢瓶,都要提供质量证明书。
2、液氨钢瓶要存放于库房内,使用时放在棚子下面,露天存放时,应以帐篷遮盖,防止阳光直射。
3、保持瓶外橡皮圈完整,防止激烈的撞击和振动。
4、往中间储罐充装液氨时,充氨阀要垂直于地面。
5、每两年校验一次液氨钢瓶。
二、分解炉操作规程
1、由液氨瓶把液氨注入蒸发器内,注意观察液面位置高低,使其保持在规定的高度范围内。
2、氨分解炉炉温应控制在800-850度,并应随时注意炉温变化情况,经常检查分解炉的流量、压力以及电器、仪表运转等是否正常,并半小时记录一次,核对使用氨分解气的各个热处理炉流量的大小是否正确,应保证气体的正常供应。
3、液氨输入蒸发器压力应控制在0.2-0.4Mpa,分解炉内压力控制在0.5Mpa左右。
4、遇到临时停电或电气故障,应密切注意氨分解炉炉温,当发现炉温下降到750度以下时,用气的退火炉应停止使用氨分解气体(此时可采用氢气瓶或氮气瓶的措施)。
5、氨分解炉停炉时,应先关闭液氨,待蒸发器内液氨逐步蒸发完以后,再关闭电闸。
6、液氨瓶、氮气瓶或是氢气瓶在使用时注意不要全部用尽,应剩余少量气体。
7、氨分解设备的各种装置应定期检查。
8、氨分解房内如遇液氨大量溢出,操作人员必须戴上防毒面具(注意应先拉出去活性炭容器底部的橡胶塞)和防护服,再进行紧急处理(如关闭液氨瓶、堵塞漏气部位等)。
9、严格控制分解量,绝对不能超负荷运行。
10、严格控制炉压。炉压低,混合气送不出去;压力高,对设备不利,可能引起设备泄漏,导致燃烧等事故的发生。
11、严格控制炉温。炉温高,降低设备使用寿命;炉温低,混合气纯度达不到要求。
12、禁止液氨进入分解炉,以防止触媒失去活性,严重时引起炉压升高,导致爆炸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