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銷售貨物的單位或個人。企業租賃或承包給他人經營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為納稅人。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的單位和個人。但單位或個體經營者聘用的員工為本單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不屬於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
3.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以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辦理報關手續的單位和個人,為進口貨物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
4.境外的單位和個人在境內銷售應稅勞務而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其應納稅款以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沒有代理人的,以購買者為扣繳義務人。
增值稅專用開具的要求
1.字跡清楚。
2.不得涂改,如填寫有誤,應另行開具專用,並在誤填的專用上注明“誤填作廢”四字,如專用開具后因購貨方不索取而成為廢票的,也應按填寫有誤辦理。
3.項目填寫齊全。
4.票,物相符,票面金額與實際收取的金額相符。
5.各項內容正確無誤。
6.全部聯次一次填開,上、下聯的內容與金額一致。
7.聯和抵各聯加蓋財務章或專用章。
8.按照規定的時限開具專用。
9.不得開具偽造的專用。
10.不得拆本使用專用。
11.不得開具票樣與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制定的票樣不相符合的專用。
注:開具的專用有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不得作為扣款憑證,購買方有權拒絕。
另外:納稅人開具專用不得手工填寫“銷售單位”欄,凡手工填寫“銷售單位”欄的,屬於未按規定開具專用,購買方不得作為扣款憑證。
如何鑒別新版人民幣100券
1、鈔票特性
主色調為紅色,票幅長155MM,寬77MM。正面主景為毛澤東頭像,左側為橢圓形花卉圖案,票面左上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圖案,右下方為盲文面額標記。背面主景為人民大會堂圖案,左側為人民大會堂內圓柱圖案,票面右上方為“中國人民銀行”漢語拼音字母和蒙、藏、維、壯四種民族文字的“中國人民銀行”字樣與面額。
2、防偽特征
1.固定人像水印:位於正面左側空白處,迎光透視,可見與主景人像相同,立體感很強的毛澤東頭像水印。
2.紅、藍彩色纖維:在票面的空白處,可看到紙張中有紅色和藍色纖維。
3.磁性微文字安全線:鈔票紙中的安全線迎光觀察,可見“RMB100”微小文字,儀器檢測有磁性。
4.手工雕刻頭像:正面主景毛澤東頭像,采用手工雕刻凹版印刷工藝,形象逼真,傳神,凹凸感強,易於識別。
5.隱形面額數字:正面右上方有一橢圓形圖案,將鈔票置於與眼睛接行的位置,面對光源作平面旋轉45度或90度角即可看到面額“100”字樣。
6.膠印縮微文字:正面上方橢圓形圖案中,多處印有膠印縮微文字,在放大鏡下可看到“RMB”和“RMB100”的字樣。
7.光變油墨面額數字:正面左下方“100”字樣,與票面垂直角度觀察為綠色,傾斜一定角度則為藍色。
8.陰陽互補對印圖案:票面正面左下方和背面右下方均有圓形局部圖案,迎光觀察,正背圖案重合並組合成一個完整的古幣圖案。
9.雕刻凹版印刷:正面主景毛澤東頭像,中國人民銀行名,盲文及背面主景人民大會堂等均采用雕刻凹版印刷,用手指觸摸有明顯凹凸感。
10.橫豎雙號碼:正面采用橫豎雙號碼印刷,橫號碼為黑色,豎號碼為藍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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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抵,退”稅企業的經營方式
1. 有進出口經營權自產貨物自營出口。
2. 有進出口經營權自產貨物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
“免,抵,退”稅的退稅率
根據財稅字[1999]17號文規定,自1999年1月1日起出口貨物退稅率如下:
1.機器及設備,電器及電子產品,運輸工具,儀器儀表,出口退稅率17%。
2.紡織原料及制品,鐘表,鞋,陶瓷,鋼材及其制品,水泥,農機,出口退稅率為13%。
3.有機化工原料,無機化工原料,涂料,染料,顏料,橡膠制品,玩具及運動用品,塑膠制品,旅行用品及箱包,出口退稅率為11%。
4.以農產品為原料加工的工業品和按13%的稅率征收增值稅的其他貨物,出口稅率為9%。
5.農產品出口退稅率為5%。
辦理“免,抵,退”稅登記時必須持如下資料:
1.工商營業執照(副本);
2.國稅稅務登記証(副本);
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証明;
4.進出口經營權批文(正本,內資生產企業提供);
5.新上項目出口貨物批准退稅文件(有新上項目的老三資企業提供);
6.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辦理“免,抵,退”稅預申報時必須提供如下資料賃証:
1.企業自營(委托)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申報表;
2.銷售收入總帳,明細帳(提供複印件,查驗生產正 本);
3.購進貨物的增值稅專用抵扣聯或其他有效抵扣賃証(提供複印件,查驗正本);
4.主管征收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