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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word版,第60页至封底)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10-05 10: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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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word版,第60页至封底)

9桥涵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9.1一般规定9.1.1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除应符合本规程第6.1.1条的有关规定外,尚应兼顾养护作业控制区桥梁养护作业特点、养护作业位置、作业影响范围等因素。9.1.2桥梁养护作业时应加强车辆限速、限宽和限载的通行控制。经批准允许通行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应引导通过。9.1.3当预判桥梁养护作业会出现车辆排队时,应利用桥梁检查站、收费站、正常路段或警告区布置大型载重汽车停靠区,并布设“重车靠右停靠区”标志,间隔放行大型载重汽车,不得集中放行。9.1.4立交桥上养护作业控制区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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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9桥涵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9.1一般规定9.1.1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除应符合本规程第6.1.1条的有关规定外,尚应兼顾养护作业控制区桥梁养护作业特点、养护作业位置、作业影响范围等因素。9.1.2桥梁养护作业时应加强车辆限速、限宽和限载的通行控制。经批准允许通行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应引导通过。9.1.3当预判桥梁养护作业会出现车辆排队时,应利用桥梁检查站、收费站、正常路段或警告区布置大型载重汽车停靠区,并布设“重车靠右停靠区”标志,间隔放行大型载重汽车,不得集中放行。9.1.4立交桥上养护作业控制区布
9 桥涵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9.1 一般规定

9.1.1 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除应符合本规程第6.1.1条的有关规定外,尚应兼顾养护作业控制区桥梁养护作业特点、养护作业位置、作业影响范围等因素。

9.1.2 桥梁养护作业时应加强车辆限速、限宽和限载的通行控制。经批准允许通行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应引导通过。

9.1.3 当预判桥梁养护作业会出现车辆排队时,应利用桥梁检查站、收费站、正常路段或警告区布置大型载重汽车停靠区,并布设“重车靠右停靠区”标志,间隔放行大型载重汽车,不得集中放行。

9.1.4 立交桥上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养护作业影响桥下净空时,应在立交桥下方公路上布设施工标志、限高及限宽标志,并不得向桥下抛投任何物品。

2 养护作业占用下方公路路面时,立交桥下方公路应布置养护作业控制区。

9.1.5 桥梁养护作业影响桥下通航净空时,应按有关规定布设标志及安全设施。

9.1.6 特大、大桥养护作业除应满足桥梁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的一般要求外,尚应符合该特大、大桥养护作业的特定技术要求。

9.2 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9.2.1 桥梁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应符合本规程第6章至第8章的有关规定。

9.2.2 中、小桥和涵洞养护作业应封闭整条作业车道作为工作区,纵向缓冲区终点宜止于桥头。以设计速度100km/h为例,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9.2.2。

9.2.3 特大、大桥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作区起点距桥头小于300m时,纵向缓冲区起点应提前至桥头。以设计速度l00km/h为例,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9.2.3-1。

2 工作区起点距桥头大于或等于300m时,应按相应的等级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并在桥头布设施工标志。以设计速度100km/h为例,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9.2.3-2。

9.2.4 桥梁半幅封闭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特大、大桥分隔带可设开口时,应按本规程第4.0.6条的有关规定执行;中间分隔带不能设开口时,上游过渡区终点应止于桥头。

2 借用对向车道通行的桥梁养护作业,应全时段配备交通引导人员。以设计速度100km/h和80km/h为例,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9.2.4-1、图

9.2.4-2。

9.2.5 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分隔的桥梁,非机动车道养护作业,非机动车借用机动车道行驶时,可将缓冲区并入工作区。以设计速度100km/h的公路为例,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9.2.5。特大、大桥非机动车道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尚应符合本规程第9.2.3条的有关规定。

9.2.6 桥梁伸缩缝常规检查、清理作业可按临时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桥梁伸缩缝更换作业应半幅封闭或全幅封闭受伸缩缝施工影响的桥孔,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半幅封闭应按本规程第9.2.4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2 全幅封闭应做好分流信息提示,并在作业控制区前后的交叉路口布设桥梁封闭或改道标志。

9.2.7 桥梁拉索、悬索及桥下部结构养护作业影响范围内,应将对应桥面封闭为工作区,并布置养护作业控制区;对影响净高或净宽的养护作业,应布设限高或限宽标志。

10 隧道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10.1 一般规定

10.1.1 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除应符合本规程第6.1.1条的有关规定外,尚应兼顾养护作业控制区隧道养护作业特点、养护作业位置等因素。

10.1.2 隧道养护作业时,当隧道养护作业影响原建筑限界时,应设置限高及限宽标志。

10.1.3 隧道养护作业控制区中交通锥的布设间距不宜大于4m,缓冲区和工作区照明应满足养护作业照明要求。

10.1.4 隧道养护作业人员应穿戴反光服装和安全帽,养护作业机械应配备反光标志,施工台架周围应布设防眩灯。

10.1.5 隧道养护作业宜在交通量较小时进行。

10.1.6 特长、长隧道养护作业应全时段配备交通引导人员,轮换时间不应超过4h。

10.1.7 特长、长隧道养护作业时,应间隔放行大型载重汽车。

10.2 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10.2.1 隧道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应符合本规程第6章至第8章的有关规定。

10.2.2 单洞双向隧道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封闭一条车道双向交替通行时,隧道入口处应布设临时交通控制信号设施或配备交通引导人员,上游过渡区应布置在隧道入口前。以设计速度60km/h为例,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10.2.2-1、图10.2.2-2。

2 中、短隧道养护作业应封闭隧道内整条作业车道,下游过渡区宜布置在隧道出口外。以设计速度60km/h为例,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10.2.2-3。

10.2.3 单洞双向通行的隧道全幅封闭养护作业时,应做好分流信息提示,并在作业控制区前后的交叉路口布设隧道封闭或改道标志。

10.2.4 双洞单向通行的中、短隧道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上游过渡区应布置在隧道入口前。以设计速度80km/h为例,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10.2.4-1、图10.2.4-2。

2 遂道群养护作业,当警告区标志位于前方遂道内时,应将标志提前至前方隧道入口处。以设计速度80km/h为例,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10.2.4-3。

10.2.5 以设计速度80km/h为例,单洞全幅封闭并借用另一侧通行的隧道,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10.2.5。

10.2.6 双洞单向通行的特长、长隧道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工作区起点距隧道入口不大于lkm时,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应按本规程第10.2.4条第1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2 当工作区起点距隧道入口大于lkm时,应按路段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隧道入口处应增设施工标志。隧道内警告区宜采用电子显示屏提示。

10.2.7 临时和移动养护作业宜布设移动式标志车,并在隧道两端布设施工标志,必要时配备交通引导人员。移动养护作业宜采用机械移动养护作业。

11 平面交叉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11.1 一般规定

11.1.1 平面交叉养护作业的范围界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渠化的平面交叉养护作业的范围应包括平面交叉规划及渠化范围。

2 无渠化的平面交叉养护作业的范围距交叉入口不应超过停车视距范围。

11.1.2 当工作区上游存在交叉,且其在养护作业控制区内时,可将警告区起点移至其出口处。

11.1.3 平面交叉养护作业控制区的上游视距不良时,可在视距不良处增设施工标志。

11.1.4 平面交叉入口或出口封闭车道改为双向通行时,应划出橙色临时标线;当车道宽度无法满足双向通行时,应配备交通引导人员引导车辆交替通行。

11.1.5 平面交叉养护作业车辆应配备闪光箭头或车辆闪光灯,可布设移动式标志车。

11.2 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11.2.1 十字交叉入口养护作业,应根据入口封闭情况布置养护作业控制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入口封闭且需借用对向车道交替通行的养护作业,应布设临时交通信号灯。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l1.2.1-1。

2 入口封闭且需借用对向车道双向通行的养护作业,应在借用车道上布设车道渠化设施分隔双向交通。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11.2.1-2。

3 入口单车道封闭且本向车道维持通行的养护作业,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11.2.1-3。

11.2.2 十字交叉出口养护作业,应根据出口封闭情况布置养护作业控制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出口封闭且需借用对向车道交替通行的养护作业,应布设临时交通信号灯。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l1.2.2-1。

2 出口封闭且需借用对向车道双向通行的养护作业,应在借用车道上布设车道渠化设施分隔双向交通。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l1.2.2-2。

3 出口单车道封闭且本向车道维持通行的养护作业,对应入口车道宜封闭一定区域布置上游过渡区和缓冲区。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11.2.2-3。

11.2.3 十字交叉中心处养护作业,应同时在四个交叉入口布置作业控制区。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11.2.3。

11.2.4 被交道为单车道四级公路的十字交叉养护作业,主线养护作业的终止区应布置在通过被交道后的位置,被交道可简化作业控制区布置,应在被交道入口配备交通引导人员。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l1.2.4。

11.2.5 环形交叉封闭入口车道养护作业,应在入口处布置养护作业控制区。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11.2.5-1、图l1.2.5-2。当中间车道进行养护作业时,应封闭相邻一侧车道。

11.2.6 环形交叉封闭出口车道养护作业,应在出口处布设闪光箭头或导向标志和附设警示灯的路栏,尚应在另三个交叉入口分别布设施工标志。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11.2.6-1 ~ 图l1.2.6-30

11.2.7 环形交叉中心处养护作业,应在交叉入口处布设施工标志。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11.2.7-1、图l1.2.7-2。

11.2.8 T形交叉养护作业,可按十字交叉封闭入口车道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11.2.9 临时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可按第6章至第8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受影响的交叉入口应配备交通引导人员。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11.2.9。

11.2.10 移动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可按第6章至第8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12 收费广场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12.0.1 收费广场养护作业应关闭受养护作业影响的收费车道,并布置养护作业控制区。进行各类养护作业时不得全部封闭单向收费车道。

12.0.2 主线收费广场养护作业控制区可简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作区在收费车道入口处,可仅布置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和工作区,警告区应布设施工标志,上游过渡区应布设闪光箭头或导向标志,车辆无须变道时, 宜布设施工标志。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12.0.2-1 ~ 图12.0.2-3。

2 工作区在收费车道出口处,可仅布置工作区和下游过渡区,并关闭对应的收费车道。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12.0.2-4 ~ 图12.0.2-6。

12.0.3 匝道收费广场养护作业,应按作业位置确定作业控制区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匝道收费口前养护作业,应在匝道入口布设施工标志,并关闭养护作业的收费车道,上游过渡区和缓冲区长度均可取10~20m。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12.0.3-1、图12.0.3-2。

2 匝道收费口后养护作业,应关闭对应的收费车道,并应布置下游过渡区,其长度可取5~10m。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12.0.3-3、图12.0.3-4。

13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13.0.1 护栏、防眩板和视线诱导标养护作业,可按封闭内侧车道或封闭路肩的临时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交通锥宜布设在车道分隔标线内侧,可布设移动式标志车。

13.0.2 交通标志养护作业,根据其所在的位置,可按封闭路肩或封闭车道的临时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可布设移动式标志车。拆除交通标志时,必须保证原有标志的指示、警示等功能,可布设临时性标志。

13.0.3 交通标线养护作业,应充分考虑施划标线的位置,按移动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可布设移动式标志车,划线车辆应配备闪光箭头。施划标线后,应沿标线摆放交通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向车道分隔标线、车辆导向箭头、路面文字或图形标记的养护作业,应将移动式标志车布设在施工车辆后方20~30m处,移动式标志车尚应配备限速标志,限速值宜取20km/h。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13.0.3-1。

2 双向通行车道分隔标线的养护作业,应将移动式标志车布设在施工车辆之前,并应在施划标线的路段起终点布设施工标志。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13.0.3-2。

14 特殊路段及特殊气象条件养护安全作业

14.0.1 穿城区、村镇路段养护安全作业,除应按相应的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外,尚应布设车道渠化设施,并采取强制限速与行人控制措施。

14.0.2 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傍山路段养护安全作业,除应按相应的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外,尚应设专人观察边坡险情。

14.0.3 路侧险要路段养护安全作业,除应按相应的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外,尚应加强路侧安全防护。

14.0.4 冬季除冰雪安全作业,除应按本规程有关规定执行外,作业人员及车辆尚应做好防滑措施,切实保障自身安全。对于人工除冰雪作业,尚应增设施工标志,且第一块施工标志与工作区净距应为50~100m。

14.0.5 高温季节养护安全作业,除应按本规程有关规定执行外,尚应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并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段养护作业。

14.0.6 雨季养护安全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加强作业现场管理,及时排除作业现场积水。

2 应在人行道上下坡挖步梯或铺沙,脚手板、斜道板、跳板上应采取防滑措施,加强对临时设施和土方工程的检查,防止倾斜和坍塌。

3 应对处于洪水可能淹没地带的机械设备、施工材料等做好防范措施,作业人员应提前做好全面撤离的准备工作。

4 长时间在雨季中养护作业的工程,应根据条件搭设防雨棚,遇暴风雨时应立即停止养护作业。

5 暴雨台风前后,应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电、漏雨等现象,应及时维修加固。暴雨台风天气除应急抢险、抢修作业外,严禁进行公路养护作业。

14.0.7 雾天及沙尘天气养护安全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除应急抢险、抢修作业外,严禁进行公路养护作业。

2 应急抢险、抢修作业时,应会同有关部门封闭交通,安全设施上应间隔布设黄色警示灯,相邻警示灯间距不应超过相邻交通锥间距的3倍。

14.0.8 大风天气养护安全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除应急抢险、抢修作业外,严禁进行公路养护作业。

2 应急抢险、抢修作业时,应防范沿线架设各类设施的高空坠落。

附录A 公路养护安全设施图表

附录B   公路养护安全设施及交通引导人员符号

本规程用词用语说明

1 本规程执行严格程度的用词,采用下列写法: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 引用标准的用语采用下列写法:

1)在标准总则中表述与相关标准的关系时,采用“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在标准条文及其他规定中,当引用的标准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时,表述为“应符合《××××××》(×××)的有关规定”;

3)当引用本标准中的其他规定时,表述为“应符合本规程第×章的有关规定”、“应符合本规程第×.×节的有关规定”、“应符合本规程第×.×.×条的有关规定”或“应按本规程第×.×.×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

(JTG  H30-2015)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2 随着农村汽车保有量的飞速增长,四级公路的养护作业日渐重要,四级公路养护作业的安全性问题显现出来,有必要给出四级公路的养护作业安全控制指导标准。基于以上考虑,本规程将四级公路添加进适用范围。

1.0.3 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与作业管理需要考虑控制区布置的合理性,通过合理布置,保证控制区的作业人员、机械及过往交通的安全,并通过安全设施和交通引导人员的组合布设,达到对过往交通的有效管控;同时,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应在保证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尽量采用易安装拆除的安全设施。故提出了布置合理、管控有效、安全可靠、便于实施的原则。

通过广泛的国内外文献分析和现场调研发现,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的控制区布置与作业时间关系密切,借鉴国外先进的公路养护安全作业分类方法,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和公路养护实际,提出公路养护作业分类的规定。

3 基本规定

3.0.2 长期养护作业时间较长,安全设施需要较长时间保持在原位且完好,故规定宜采用稳固式安全设施并及时检查维护,而修建便道可进一步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短期养护作业比长期养护作业时间稍短,短期内拆装稳固式安全设施将影响作业效率,在保证作业控制区不变的前提下,可采用易于安装拆除的安全设施;临时和移动养护作业的时间短,按照长期和短期养护作业控制区布设安全设施将影响作业效率,可简化。

3.0.3 公路养护作业对原有路段的通行效率带来一定影响,过多的安全设施布设会对过往交通带来更大的影响,综合权衡安全因素和通行效率,提出本条规定。

3.0.6 埋设或架设在公路沿线、桥梁上和隧道内的各种设施多种多样,损坏后可能影响养护作业安全。因此,在养护作业前,公路管理机构或经营管理单位、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应了解各种设施的埋设与架设情况。对于公路养护作业可能损坏设施的情况,应在养护作业前联系设施相关管理单位,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3.0.8 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可有效警示并引导车辆平稳通过养护作业区域,作业控制区内的安全设施被移动或移除时,可能导致过往车辆对作业控制区的误判,给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公路养护作业未完成前,任何人不得随意移除或改变养护安全设施的位置、扩大或缩小养护作业控制区的范围。

3.0.9 进入养护作业控制区人员的安全性与自身的可视性密不可分,应按有关规定穿着带反光标识的服装来保证自身的可视性。公路安全施工风险较大,如在桥梁、隧道、落石路段养护作业及应急抢险、抢修作业时,需要佩戴安全帽,以确保作业人员的自身安全。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车速快,为保证交通引导人员的安全,交通引导人员宜站在警告区非行车区域内。

3.0.11 摆放作业机械、车辆或堆放的施工材料侵占了作业控制区外的空间时,将严重影响过往车辆的正常行驶,车辆为躲避可能会冲进工作区或与其他过往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

3.0.13 夜间养护作业可视效果不佳,且驾驶员可能存在疲劳驾驶,为引起过往车辆驾驶员的注意,应充分保证工作区的照明亮度,并布设警示频闪灯来引起驾驶员注意到前方的养护作业,以较高的警惕性顺利通过养护作业路段。

4 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

4.0.3 养护作业控制区的限速应采用逐级限速或重复提示限速的方法,以提高警告区的安全性和畅通性。根据国内外现场调研、逐级限速经验和模拟计算分析结果,提出每lOOm降低lOkm/h是合适的,同时考虑警告区标志牌的密集程度,提出相邻两个限速标志牌间距不宜小于200m。

为了提高隧道养护作业的安全性,最终限速值可降低lOkm/h或20km/h。当车速低于20km/h时,隧道内交通将受到严重影响,因此,最小限速值不宜小于20km/h。

4.0.4 在警告区,驾驶员从看到第一块施工标志后开始注意到前方存在养护作业区域,根据布设在警告区内的交通标志来调整行车状态。

警告区的最小长度根据公路等级、设计速度和交通量确定,其中交通量可用养护作业路段在无养护作业时的断面高峰小时交通量除以养护作业剩余车道数计算。

警告区的最小长度由下列因素决定:①车辆在警告区内改变行车状态所需要的时间;②警告区末端车辆发生拥挤时的最大排队长度。警告区的最小长度可以由下式来估算:

S=S1+S2+S3    (4-1)

式中:S —— 警告区最小长度(m);

S1 —— 从正常行驶降至最终限速值所需的距离(m);

S2 —— 车辆到达警告区排队尾部时的最小安全距离(m);

S3 —— 因封闭草道、车道数减少、行车条件改变等因素引起的车

辆排队长度(m)。

警告区布设逐级限速标志,限速区域长度S1可按下式计算:

4.0.5 当封闭车道养护作业时,为了防止车流在改变车道时发生冲突,应设置一个改变车道的过渡区,使车流的变化缓和、平滑。过渡区分为上游过渡区和下游过渡区。

上游过渡区的长度确定是否合理,可以直接在现场观察出来。若车辆在通过过渡区时经常有紧急制动或在过渡区附近拥挤较为严重,则有可能是前方的交通标志布设不当或上游过渡区长度过短。

对于封闭路肩养护作业,因车辆正常行驶时,很少会行驶至路肩,即使少量车辆在路肩上行驶,通过较短的过渡区长度仍可换回至行车道,所以封闭路肩养护作业的上游过渡区长度可比封闭车道养护作业的情况明显缩短。根据现场调研及分析研究发现,封闭路肩作业时上游过渡区长度取封闭车道上作业时上游过渡区长度的1/3即可满足要求。

4.0.6 纵向缓冲区是上游过渡区与工作区之间的一个区段,它的设置主要考虑到如果驾驶员判断失误,有可能直接从上游过渡区闯入工作区,造成养护作业人员伤亡或设备的损坏。纵向缓冲区可以提供一个缓冲区段,给失误车辆提供调整行车状态的余地,避免发生更严重的事故。

横向缓冲区位于纵向缓冲区和工作区侧面,用于保障养护作业人员和设备的横向安全。

4.0.7 工作区长度过大时,将对交通造成严重的影响,产生交通堵塞,甚至导致交通瘫痪。本规程基于安全保通的理念,提出了工作区最大长度的要求。结合大量现场调研和模拟计算分析,发现工作区最大长度超过4km时,车辆延误时间过长,驾驶员普遍难以接受,故本规程提出工作区最大长度不宜超过4km。

4.0.8 下游过渡区是将车流引人正常行驶状态的一个区段。下游过渡区布置合理将有利于交通流的平滑。下游过渡区的长度只要保证车辆有足够的长度调整行车状态即可。调研和实地试验发现,在下游过渡区超过30m后,各种速度的车辆均可由工作区平稳过渡到终止区,故下游过渡区长度不宜小于30m。

5 公路养护安全设施

5.0.2 以国标《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为基础,选出了若干种适用于公路养护作业的标志,并根据养护作业需要,在国标基础上做出了丰富。

5.0.5 为使表述更加简单明确,本规程将锥形交通路标、附设施工警示灯的护栏更名为交通锥和附设警示灯的路栏。通过现场调研和分析研究,优化了交通锥的布设间距。同时,本规程新增了水马的技术要求和布设规定。

5.0.6 为减少炫光,保证工作区的可视效果,提出了照明设施的方向。为增强养护作业警告区的警告效果,本规程新增了语音提示设施的技术要求和布设规定。

5.0.7 本规程将施工警告灯更名为警示频闪灯。为增强闪光设施的警示效果,补充了警示频闪灯的颜色等。同时,增加了闪光箭头和车辆闪光灯两种闪光设施。

5.0.8 为保障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的交通安全保通效果,本规程提出了临时交通控制信号设施的技术要求和布设规定。

5.0.10 ~ 5.0.11 为进一步保障养护作业人员、设备及过往车辆的安全,本规程提出了移动式护栏和车载式防撞垫两种安全设施的技术要求和布设规定。

6 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6.1一般规定

6.1.2 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采用两侧差异化的布置方法,两侧需要的信息不对称,有利于驾驶员提前变道,提高了过往车辆的安全保通效果,并减少了标志过多造成的信息混乱。

6.1.3 当同时进行养护作业的断面间距较小时,车辆通过上游作业控制区后,速度尚未恢复到正常行驶的速度就需再次降速并改变车道,车辆在通过不同断面时需要不断改变车道,行驶轨迹成了“S”形,存在容易发生车祸等安全隐患。必须同时进行养护作业时,为提高交通的安全保通效果,相邻两个作业控制区的布置间距要足够大,让车辆有一个平稳过渡的距离,故提出了相邻两个工作区最小净距的要求。最小净距应大于高速公路养护作业的下游过渡区、终止区和警告区最小长度之和2060m,才能避免两个养护作业控制区直接相连;同时,为使车辆排队状态充分恢复到正常行驶状态,预留3km的排队调整距离,故给出了5km最小净距的要求。

6.1.4 养护作业需借用对向车道通行时,若被借用车道上也有养护作业且距离较近,则会对交通产生极大影响,造成严重交通拥堵,故提出了养护作业控制区与被借用车道上的养护作业控制区最小净距的要求。

6.2    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6.2.2 六车道及以上公路的中间车道需要养护作业时,若单独封闭中间车道,开放两边车道,则会给在作业控制区内的作业人员造成心理压力,安全隐患较大。因此,宜同时封闭相邻一侧车道。

6.2.3 借用对向车道通行的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养护作业,分隔带的开口长度有限,难以保证长大车辆正常通行,应在前一出口或平面交叉口布设长大车辆绕行标志,以提醒长大车辆分流通行。

6.2.5 由于临时养护作业时间较短,对交通的影响不大,故作业控制区可采用单一限速方法,并可减小警告区长度,在保障作业人员安全的同时,可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7 二、三级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7.2 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7.2.4 为保证车辆以较平稳的状态通过弯道路段,一般将上游过被区或下游过渡区布置在直线段,避免车辆在弯道上变换车道。

连续弯道和反向弯道路段养护作业,为保证警告区第一块标志牌的可视效果,宜将第一块标志牌布设在弯道前直线段,但第一块标志牌提前距离太多容易给驾驶员造成标志误摆的错误判断,故规定了最大前移距离。

回头弯道路段养护作业,为保证车辆平稳通过回头曲线段,故规定将回头曲线段围挡作为缓冲区。

7.2.5 纵坡路段养护作业时,因坡顶纵坡发生变化而引起视距不良,该位置应配备交通引导人员引导交通。对于下坡路段养护作业,车辆制动效果受纵坡影响较大,为保障工作区的安全,应在适当位置布设防撞桶、水马等防撞安全设施。

7.2.7 人工移动养护作业危险性较大,故提出人工移动养护作业宜封闭一定区域按临时养护作业执行的规定。

8 四级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8.2 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8.2.2 单车道四级公路封闭车道养护作业时,为防止相向行驶的车辆在工作区会车而影响安全,故在工作区两端的错车台或平面交叉处配备交通引导人员,引导过往车辆顺利地通过养护作业路段。

8.2.3 四级公路养护作业需全封闭时,为避免车辆靠近工作区后难以回转,故在工作区两端的平面交叉布设“道路封闭”施工标志。但调研发现,四级公路难以长时间封闭,故给出了车辆等待时间不宜超过2h的规定。

9 桥涵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9.1 一般规定

9.1.3 桥梁均有承重要求,公路养护可能会造成车辆在桥梁上排队,如果重载车辆过多,将可能损及桥梁的受力结构,故提出布设“重车靠右停靠区”的规定。

9.2 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9.2.2 中、小桥养护作业封闭整条作业车道作为工作区,可避免车辆在桥上改变车道,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且不会对交通产生显著影响。

9.2.3 桥头跳车是桥梁存在的普遍现象,特大、大桥养护作业,当工作区距离桥头小于300m时,桥头位置可能处在上游过渡区范围内,上游过渡区为车辆变换车道的路段,遇到桥头跳车将影响车辆行驶安全,故规定将缓冲区起点提前至桥头。当工作区距离桥头大于或等于300m时,上游过渡区已全部在桥面上,故可按正常路段布置养护作业控制区。

10 隧道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10.1 一般规定

10.1.3 隧道养护作业时,缓冲区与工作区的亮度是影响作业安全的重要因素,故提出了照明应满足养护作业照明要求。

10.1.4 隧道内光线较差,驾驶员不易分辨养护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故提出了养护作业人员穿着、机械设备和施工台架技术要求。

10.2 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10.2.2 由于隧道内光线较差,无论在洞内哪个断面布置作业控制区,均应加强洞口的养护作业提示和警示。

对于长度不超过lkm的单洞双向隧道养护作业,为保证隧道内的安全,应将作业车道全长封闭,双向交替通行,可有效避免车辆在隧道内的会车、分流现象,大大提高隧道内通行车辆的安全性。

10.2.6 对于特长、长隧道养护作业,当工作区起点距隧道口超过lkm时,从洞口开始封闭会导致养护作业控制区过长,引起严重的交通延误和堵塞。故养护作业控制区应按相应等级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进行布置。由于隧道内光线较差,宜采用电子显示屏提示作业信息,提高可视性。

10.2.7 隧道内光线和可视性较差,移动养护作业宜选择机械移动养护作业。

11 平面交叉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11.1 一般规定

11.1.2 当工作区上游存在交叉,且上游交叉距工作区距离小于最小警告区长度时,因车辆行驶至上游交叉时,会自动减速观察慢行,可不将警告区布置在上游交叉前。

11.2 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11.2.4 十字交叉养护作业的被交道为四级公路时,因四级公路交通量小,车速慢,可简化被交道上作业控制区的布置。

11.2.10 平面交叉移动养护作业停留时间短,与常规路段养护作业差异不明显,可按常规路段养护作业有关规定布置控制区。

12 收费广场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12.0.2 在有过渡段的收费广场,由于原有的交通管控措施与一般路段有所不同,如限速、停车缴费等,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时,可采取关闭收费通道等措施对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进行适当简化。

13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13.0.3 与一般路段移动养护作业相比,交通标线施工速度慢,标线施划后需一定时间的固化养生,故在施划标线后,应沿标线摆放交通锥,防止车辆碾压标线。此外,中间渠化交通标线养护作业时,对两侧车辆行驶均会造成影响,故需采取双侧导流交通的方法。

14 特殊路段及特殊气象条件养护安全作业

14.0.1 穿城区、村镇路段的公路养护作业与一般路段存在较大的差异,机非混行、行人流量大,这类路段交通量一般较大,交通组成复杂,为保障作业人员、行人等的安全,故提出强制限速、渠化等要求。

文档

(完整版)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word版,第60页至封底)

9桥涵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9.1一般规定9.1.1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除应符合本规程第6.1.1条的有关规定外,尚应兼顾养护作业控制区桥梁养护作业特点、养护作业位置、作业影响范围等因素。9.1.2桥梁养护作业时应加强车辆限速、限宽和限载的通行控制。经批准允许通行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应引导通过。9.1.3当预判桥梁养护作业会出现车辆排队时,应利用桥梁检查站、收费站、正常路段或警告区布置大型载重汽车停靠区,并布设“重车靠右停靠区”标志,间隔放行大型载重汽车,不得集中放行。9.1.4立交桥上养护作业控制区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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