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
乙方:
一、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规范》及物业公司制定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二、乙方必须加强对本单位驻守维保现场人员的思想教育、安全意识及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属于外地务工人员必须办理暂住证。
三、乙方负责人应每月按时向甲方通报驻现场人数和人员情况。
四、乙方维保人员必须爱护甲方共区域内所有的设施设备,对消防设施不得故意损坏,随意移动。以保证出现紧急情况下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五、严禁乙方占用地下空间堆放物品、杂物或在消防通道内放置维修材料等。不得将消防通道门封堵,已保证安全出口的畅通。
六、乙方维保人员严禁留宿非本单位人员和个人家属。
七、乙方维保人员严禁在居住屋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做饭等。
八、乙方维保人员严禁在居住屋内使用带电工具从事与物业维保工作无关事宜。
九、乙方维保人员严禁私自乱改乱接电线,如需要改动,必须上报甲方批准,由甲方派专业人员协助解决。
以上规定,乙方维保人员必须认真遵守,经甲方检查发现后有权提出限期整改,逾期没有改正并达到安全要求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单位负责人和使用人的责任。根据违规轻重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500-1000元,对严重违反管理规定并造成恶 影响的维保单位将予以清出。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