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北京建工集团总承包二部远洋山水项目部
乙方:
工程名称:远洋山水西区三区工程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审查乙方的施工资质,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审批。
2、及时将乙方提出申请移交的安全防护部位移交给乙方。过程中甲方按照有关标准对乙方进行检查处理。
3、负责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用电电源到B级配电箱。(市政施工单位甲方不提供)
4、对乙方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给予帮助。
5、对乙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权监督管理和处罚,如果乙方拒签,甲方有权从安全保证押金中扣除或报建设单位代扣。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本施工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承担施工区域安全问题的全部责任及损失。
2、对乙方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如脚手架、洞口、临边防护、B级配电箱等)的搭设、拆除、维护、检修和改造负有全部责任。
3、自行携带进入施工现场的电动工具、设备、B级配电箱以下的电线、照明工具、流动电闸箱,必须符合有关标准,不符合标准的甲方巡查时若发现给予没收。使用大型机械进入现场时应及时向甲方、监理报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乙方应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安全管理、培训,保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建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向甲方备案。
5、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甲方备案。
6、按照安全管理规定,定期对施工区域进行检查、整改、组织安全管理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活动。
7、乙方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及设备,在施工作业前必须找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承担在施工期间所出现安全问题的全部责任。
8、乙方的消防、保卫工作必须达到上级主管机关规定的相关标准,服从甲方检查处理。在动火作业前必须找甲方开具《动火证》方可施工。
9、如果乙方管理不善,给甲方带来影响的,具体处罚如下:
1)、上级检查发整改单的,每项罚款2000元,累计计算。
2)、上级检查要求停工整改的,每项罚款20000元,累计计算。
3)、发生一般安全、消防问题的处罚30000-50000元。
4)、发生较重的安全问题的处罚50000-100000元。
10、乙方发生安全问题后,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积极处理。承担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损失。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保存一份。工程施工验收移交给建设单位后,本协议终止。
甲 方:北京建工集团总承包二部 乙 方:
远洋山水项目部
负责人: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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