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奖励方案
一、知识产权奖励方案的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发明,包括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
二、知识产权奖励方案的法律依据
本方案的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国家经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和中国专利局《关于加强企业专利工作的规定》。
三、知识产权奖励方案的奖励原则
1、奖励对象
奖励在本公司利用职务所创造发明专利的员工本人,公司应该对
该发明专利人或者设计人进行物质上的奖励,可以通过发放奖金和荣誉证书来给予一定的奖励和鼓励。
2、晋升依据
对获奖的员工的获奖明细应该录入该员工的员工档案,作为该获奖人的职业生涯晋升和提升的重要依据。
3、奖金来源
获奖员工的奖金来源是从该专利的经济效益中划拨。
4、纠纷处理
获奖人和企业(公司)对奖金产生纠纷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
本市专利局申诉进行调解外理。
四、奖励的具体细节
1、获得的一次性奖励
第一、发明专利每项 3000 元;
第二、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奖励 1500 元;
第三、外观设计专利每项 600 元。
2、分享公司在经营中经济效益得来的奖励。
获奖人还可以在专利有效期内从新增净利润(税后利润)中按一定比例提取作为发获奖人的附加奖励:
第一、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按 2% 提取;
第二、实施外观设计专利按 1% 提取。
4、分享专利在转让或许得到的费用奖励
获奖专利转让或者许可他人的,合作之后收取一定费用的,从可从纳税后的使用费用中提取 8% 奖励获奖人。
5、多名发明人分享一个专利的奖励
由多名员工共同设计的专利,应该按照发明人付出的贡献来进行奖金的发放,具体再议定。
6、对于“专利守护工作者”的奖励情况:
(1)在公司为公司员工进行知识产权知识科普的、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方面有付出努力和优异成绩的;
(2)在公司为了专利的权益维护、侵权行为等行为付出努力和取得优异成绩的;
(3)在专利技术研发工作方面做出了积极帮助的,并在获得专利方面付出努力和取得优异成绩的研发工作人员。
符合本条上述任何一款规定的人员,即予以认定为“专利守护工作者”,获奖限额为3人,每位获奖者可获得不低于1800元奖金:
6、奖金的财政预算管理
以上谈及的奖金有公司财务部统一发放,并列入管理费用,作为知识产权管理部的财政预算。
7、专利失效与奖金取消
专利失效之后,便不再给予奖励人任何相关的奖励
8、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
家法律、法规为准。
9、员工非职务的发明奖励
不属于研发部工作人员,如果对本公司的产品专利研发工作有积极的帮助意义的,同样可以参照以上条款进行奖励。
(五)、奖金发放的流程
1、以上提及的一次性奖金属于分次发放,在收到专利证书的时候,公司给获奖人发放一半的奖金,剩下的在年底发放。实行阶段性
2、以上提及的一次性奖金由本人填写《专利发明奖励申请表》进行申请,交行政部审核出《“专利发明奖励”评分表》,再提交总经理核准通过。
制定部门:管理部
制定人:
制定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