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现场锚杆抗拔力试验,确保安全,特下发本规定。
1、巷道掘进期间,必须进行抗拔力试验,试验由区队技术人员、验收员进行,试验情况填写到专用记录本上,每月将试验结果报送至生产技术科,由生产技术科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
2、巷道每20~30m,锚杆在300根以下,取样不应少于1组;300根以上,每增加1~300根,相应多取样1组。设计或材料变更时,应另取样1组。每组不得少于3根。
3、抽样锚杆采用随机抽取,每组抽样3根(顶板一根,两帮各一根),选取的三根锚杆不得分布在同一行或同一排。
4、试验锚杆必须选择在围岩较平整、未发生脱落、片帮等现象、支护有效处进行。
5、检测锚杆前必须对被检测锚杆周围1m范围补充支护(可采用轻型单体柱打设戴帽点柱或补打1根顶锚杆支护),保证被测锚杆失效时补充支护能够有效支护顶板。
6、锚杆拉力计型号为LDZ-200,额定压力60MPa,试验期间压力不得超过60MPa,以免损坏拉拔计,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7、检测锚杆前必须检查锚杆拉力计各部件是否齐全牢固,高压胶管是否完好,各种接头是否牢固可靠,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止测试工作进行处理,严禁锚杆拉力计带病工作。
8、进行抗拔力试验前,应在试验地点前后3m处分别设置一道警戒,并安排专人看护。试验人员在警戒外进行试验,试验过程中所有人员不得进行警戒区域。
9、进行抗拔力试验时,锚杆拉拔计在试验过程中应固定牢靠,拉拔装置下方、前方和两侧不得站人,试验人员必须位于安全地点,距离被试验锚杆不得少于3m。
10、油泵加压时,必须设专人观察油压指数及高压变化情况,发现接头漏油,连接不牢等异常时,立即停止工作,卸去油压进行处理。
11、进行抗拔力试验时,被试验锚杆外露丝扣不得小于30mm,同时拉力计拉杆套头丝扣至少上30mm,螺母必须拧紧。
12、进行锚杆测量,必须调专人观察检测点的顶帮变化情况,如出现异常,立即停止试验并进行处理。
13、如被测锚杆被拔出或失效后,必须在其附近补打锚杆支护,保证检测点支护的有效性。
14、如被测锚杆没有失效,必须对锚杆重新紧固,保证螺母扭矩达到设计要求。
15、被抽检的一组3根锚杆均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只要其中有一根不合格,需再抽样一组3根进行试验。如仍不合格,必须及时向分管矿领导汇报并组织技术人员分析原因并采取补救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