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质安安〔2011〕228号)
各在建高速公路及重点水运工程项目,各级交通建设质安监督机构:
9月9日15时10分,邵阳县塘田市镇“湘邵0018”客渡船经夫夷河向荣村地段行驶时发生沉船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1〕176号)、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湘安办明电〔2011〕29号)及省厅《关于邵阳县塘田市镇“9.9”重大水上交通事故的紧急通报》(湘交传电〔2011〕41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目前,我省在建公路水运工程投资大、项目多,安全生产管理难度大,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违法违规建设等突出问题客观存在,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了杜绝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确保生产安全,各单位应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和落实各级、各部门和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依法依规开展施工生产活动。以强有力的责任追究制促使各项工作抓落实,要实施安全生产问责前移,坚持堵漏防范在先。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组织安全生产工作回头看
各在建项目要以省厅《关于印发“架桥机”等六项施工作业安全关键控制点管理要求的通知》(湘交质安〔2011〕193号)文件为基准,抓住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立即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尤其对一些容易引起群死群伤的施工部位要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整改落实,对重大隐患要限期治理、责任落实到人。对前段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看工作部署到位没有,看隐患排查到位没有,看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没有,看领导加强到位没有,看责任追究到位没有,把安全生产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坚决落到实处。
三、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监督工作指导
各级交通建设质安监督机构应进一步落实监管职责,加大监管力度,督促所管各在建项目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和业务工作指导,严厉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督促各从业单位坚决消除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四、落实值班及信息反馈制度,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工作的各项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在节假日期间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保证通信畅通。如遇紧急、重要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理。要进一步提高应急反应能力,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进行救援,将事故损失减到最低,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安全工作资料。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主题词:加强 安全生产 紧急 通知
抄送:厅领导,厅安全处,厅基建处,省高管局,省公路局,省地方海事局。
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9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