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为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责任到岗、履职到位,监督管理无死角,全区特种设备安全无事故,经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我区市场监管系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任务区分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承担全区重点监管企业(具体见附件)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市场监督管理所承担本管辖区域内非重点监管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对市场监督管理所负有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的职能。
二、主要职责区分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1.对全区重点企业的特种设备实施监察;
2.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以及重大活动、重要时段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3.依法填写《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和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加强问题隐患整治,依法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4.督促全区重点监管企业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5.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6.制定全区特种设备应急预案,适时组织演练;
7.监督检查重点监管企业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
8.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应急处置,配合上级机关或相关部门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9.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所的业务指导,适时开展集中业务培训;
10.处理全区特种设备的信访、咨询和投诉;
11.定期检查市场监督管理所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每月末进行收集和汇总。
(二)市场监督管理所
1.对本管辖区域内非重点监管企业的特种设备实施监督检查,准确掌握底数,及时完善企业档案,建立健全企业及设备台账、日常巡查台账、隐患治理台账,每月末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报送本管辖区域内特种设备检查台账、隐患治理台账;
2.对本管辖区域内非重点监管企业的特种设备实施全覆盖监督管理,日常监督检查每个企业每半年不少于1次;
3.依法填写《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和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加强问题隐患整治,依法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4.督促本管辖区域内非重点监管企业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无事故;
5.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的统一组织下,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活动;
6. 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的统一组织下,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活动;
7.制定本管辖区域内特种设备应急预案,适时组织演练;
8.监督检查本管辖区域内非重点监管企业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履职。各级工作人员要根据本文件所明确的工作职责,严格履行相应工作责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要加强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统揽,发挥好牵头作用;市场监督管理所要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属地化管理责任发挥好助手作用,主动积极作为。
(二)无缝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与市场监督管理所应加强配合,互通情况,形成合力,确保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不留真空、不留死角。
(三)强化督查。区局将定期督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和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执法工作情况。对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