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保洁人员管理,提高保洁人员工作积极性,提升野广告保洁精细化水平,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考核采用百分制,分为日常考勤( 分)和保洁成效( 分)两部分,考核采取定期督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保洁人员工作期间统一穿戴环卫安全警示服、安全警示帽,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未按规定着装的每发现一次扣 分。
二、严格落实签到、请销假制度。每天8点前到岗到位,原则上不准请假,遇特殊情况需提前报户外广告管理科批准,严禁无故脱岗、空岗。违反考勤规定的,每发现一次扣 分。
二、保洁人员必须按照区域分工,严格按照野广告保洁标准要求按时保质完成野广告保洁工作,做到责任区域无死角、全覆盖。因日常保洁不到位出现问题,被局领导发现后交办的,每次扣 分。
三、确保责任区域内主要路段每天上午、下午各巡查一次,次要路段每天巡查一次,确保主要路段野广告滞留时间不超过12小时。主要路段野广告滞留时间超过24小时的,每发现一次扣 分 。
四、坚持彻底清理与效果美观相结合的原则,选择合理、有效的清理方法,尽量恢复野广告张贴、涂写位置基底原状,避免造成二次损坏。
六、每周一、五定期督查,其余时间由户外广告管理科进行随机抽查。考核人员将抽查结果通报保洁人员后,保洁人员应在1日内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次扣 分。
七、保洁人必须服从全局工作安排,按时完成临时性、突击性工作,不服从工作安排,未完成临时性、突击性工作的,每次扣 分。
八、当月考核结果报局领导审核后存档,考核结果与保洁人员工资挂钩,当月扣分超过 分的,扣发 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