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落实《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精神,在遵循九台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规范化要求基础上,结合信息技术学科特点,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课时安排
依据《指导纲要》,按照教育局下发的课程计划执行,小学信息技术课:三、四年级每周各一课时;初中信息技术课:七年级每周二课时;高中:一年级信息技术课每周二课时。
二、备课要求
1、备《指导纲要》:认真学习《指导纲要》,明确信息技术课程的主要任务和各学段的教学目标及内容。
2、备教材:认真钻研教材,正确理解、把握、处理教材。
3、备学生:了解学生的已有的知识和学生的年龄特征,确定教学策略和方法,因材施教,分层次教学。
4、备教法: 根据教材内容和学生实际,选择合适的教法。
5、备硬件软件:课前要检查机器(教师机、学生机、网络设备等)的操作性能,确保软、硬件正常运行,保证学生完成上机操作任务。
6、电子教案:教师要认真编写电子教案。教案要体现信息技术学科特点,搜集相关素材,制作教学课件。
三、上课要求
1、在教学中要注意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信息意识;培养学生的信息技术素养,提高学生自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上机习惯。规范坐姿、开关机的操作、鼠标和键盘的操作及下课前的整齐摆放等。
3、教育学生爱护机器设备,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要在微机室食用食品饮料等,保持微机室的整洁卫生。
4、教师要注重对学生进行信息安全与道德规范教育。
5、教师的教学语言要简明、准确、规范,注意使用专业术语。
四、教师要加强自身专业知识的学习
教师要加强本学科专业技术知识的学习和技能的提高,及时更新知识;积极参加各类型的信息技术能力培训学习,提升自身的信息技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五、各初中教师要加强对推荐生的信息技术加试的指导与练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