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一)设备科职责
1、起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起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3、起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起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起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二)安全技术部门的职责
安全技术部门的职责包括:
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行业部门分布的有关起重机械安全监察、管理规定等行政性法规及技术法规、标准。
2、在进行起重机械作业施工时,负责协助施工单位安排、检查施工安全方面的内容。
3、调查研究起重机械运行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参加编制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组织制订或修订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并对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检查、纠正声音指挥和声音作业行为,并进行必要的教育,对有可能造成事故的现场,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作业。
6、协助有关部门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操作技术的培训、考核。
7、加强对吊具、索具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使用。
8、参加起重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按规定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
9、协助有关部门制定防止起重伤害事故的措施。
二、定人定机安全职责
1、起重机司机应经过专门培训,了解起重机结构、性能、传动原理、安全技术规程,经考试合格并持有操作证。
2、司机应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章守纪。当班司机应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无故擅自离开起重机。
3、司机应密切注意起重机的运行情况,发现机件、零件安全装置等有故障或异常现象时,应及时设法排除和维护保养,或迅速向单位领导和检修人员汇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操作。
4、起重机进行大修或检修时,司机除完成本职工作外,还应主动熟悉起重机的检修情况及性能,参加设备修理、加油和验收工作。
5、当班司机要认真填写记录或当班操作记录,操作中的隐患、故障一定要填写清楚,并当面向人交代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