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一般规定
1、人车司机必须是中方员工,且经过专门培训,懂得人车的基本构造原理,并能正确处理运行中出现的一般故障。经安环部授权才能上岗操作;
2、严格执行交制度,填好交记录并向领导汇报;
3、交应做下列工作:
①交待上班运行情况和可能发生事故的因素;
②交待上班发生事故的情况和原因;
③交待运行线路、道岔、信号等情况。
4、斜井人车司机负责每班作一次人车手动落闸试验,并协助人车专职维修工做好有关的人车检查工作。
5、检查自己使用的对讲机通讯及紧急停车信号专用发射机是否灵敏、完好。
二、运行前检查
1、人车司机后检查人车的各部件、连接装置、手动落闸机构等,特别要使人车自动落闸机构闭锁处于打开位置,制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一切检查合格后才能运行。
2、检查乘车秩序、乘员应坐好,不得超员;人车联接处严禁站人,必须挂好安全防护链。
3、检查乘员不准有携带超长、超宽的工具,不准将腐蚀品、爆炸品或其他物料带入车内;
三、运行操作
1、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先放一次空车,证实巷道和轨道确无引起掉道危险时,方可运行;
2、人车司机要熟悉信号,必须随身携带专用人车信号发射机,发送信号必须准确。
3、人车司机必须坐在人车运行方向的第一节车的设有手动防坠落把手或制动器把手的位置上,行车时注意观察,随时做好正常停车和紧急手动落闸停车的准备;
4、人车在运行时,只要不发生脱钩事故,人车司机不允许操纵手动阀实施人工制动;当发生脱钩事故后,人车司机可操作手动阀实施制动。
5、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人车司机必须果断地搬动手闸停车:
(1)线路或巷道遇有障碍物,或有其他危险情况,已发出停车信号,提升机没有停车或来不及通知提升机司机时;
(2)提升机失控,人车下行速度超过正常速度时(即带绳跑车)。
四、乘车规定:
1、听从人车司机的指挥,开车前必须挂上防护链。
2、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
3、人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在车内站立。
4、严禁在车上或任何两车箱之间搭乘。
5、人车司机座只允许乘坐一人。严禁超员乘车。
6、车辆掉道时,必须立即向提升机司机发出停车信号。严禁扒车,跳车。
7、必须在指定地点的区域上下车,上下车必须按先后次序、顺序上下车,严禁抢车抢座。
五、收尾工作
人车司机下班时必须将信号机交回按时充电,并将车厢内清扫干净。
六、其他管理要求
1、每天必须安排专人对提升机安全制动系统,信号系统(包括手持机、沿线、急停、信号系统)上、下限位装置,进行一次检查,试验,确保其动作可靠,灵敏,并做好记录。
2、每天安排专人对人车的车轮转动情况,整个制系统(包括制动闸),钢丝绳的固定情况检查一次,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做记录。
3、安排专人每天对钢丝绳的断丝、磨损、锈蚀、接头等检查一次,并且做好检查记录。
4、人车在使用运行过程中,要对沿途轨道、托压绳轮进行维护、维修:
(1)轨道不平直(弹簧道)、道接头不平整、道夹板松动、轨道凹凸超过技术要求标准;
(2)托、压绳轮有缺失、损坏、不转动;
(3)钢丝绳磨地板、轨枕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