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泸州市中级人民建院于1983年,办公楼和审判庭建于2000年,总建筑面积13671平方米。内设20个职能部门,现有干警121人、工勤人员11人。其中本科生84人,硕士研究生25人,博士研究生1人。干警中有党员99人、团员4人。下辖7个基层。
长期以来,泸州中院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推动审判事业发展的源动力,始终秉持以人为本理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使思想政治工作贴近干警思想和工作实际,做到精神上解惑、文化上解渴、身心上解乏,保护干警工作积极性,激发干警工作活力,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审判质量效率明显提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泸州改革发展、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着力内强素质,提升形象,确保思想政治工作“入心”
随着社会日益多元化,干警在理想信念、价值取向等方面产生的思想问题呈现多样化。同时,审判与维稳任务加重,干警工作压力不断加大,给思想政治工作提出新要求、新任务。泸州中院坚持以职业化建设为中心,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从社会变革中把握工作规律,从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引领法官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提升队伍素质。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教育。始终用科学发展观教育干警,引导其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和“创先争优”等活动,端正审判工作指导思想,引导干警树立为识、大局意识、职责意识。二是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在司法实践中,坚持经常性考察和日常管理,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严格、不文明、不规范问题,着力增强干警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三是强化先进典型教育。把典型培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牢、抓实,组织干警向各界、各类先进、模范人物学习,制定文明庭室创建与管理、优秀法官评选等办法,着力打造一批能够代表全院和整体形象的干警队伍。培养塑造了纳溪潘银书、泸县王鹏翔、合江胡华等全国、全省优秀法官,掀起了“抓学习、比实效、争先进”的活动热潮,提升公正司法的形象。四是强化业务知识教育。加强学习型建设,通过开设“法官讲坛”,有针对性地就公文写作方法、民事调解技巧、司法礼仪等开展专题培训,提警的综合能力。启动“青蓝工程”,实行新老干警结对帮扶,提高青年干警的实际工作能力。通过开展庭审观摩评比活动,以赛促审,以赛促学,以赛促教,提警的审判水平。邀请市外、省外优秀法官、法律专家举办讲座,开展法律业务知识辅导,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和素质。组织干警到东营、青岛、大连等先进考察学习先进城市创建、新农村建设、干训基地打造等,开阔眼界、转变观念、找准差距、学习经验。
二、突出真情关爱,人文关怀,确保思想政治工作“舒心”
思想政治工作实践证明,要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必须以人为本,必须在“舒心”上作文章,致力于见人、见事、见思想,有的放矢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一是推进民主管理。尊重干警在的主体地位,让干警对职级职务晋升、干部选拔使用等事项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二是以成才机制激励法官。出台《从基层遴选工作人员办法》和《中层干部测评、竞职上岗实施方案》,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轮岗工作,提供公开、公平、阳光操作,今年已从基层和其他部门遴选了5名干警到中院工作,对中院8个中层职位进行了竞职上岗,让每一位干警看到成就事业的机会和希望,激发干警工作激情。三是加强文化建设。坚持把文化建设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大硬件设施投入,设立健身房、图书室、荣誉室,将办公楼公共区域打造为文化走廊,用格言警句、名人名言、干警的书画作品等装饰走廊,潜移默化,润泽干警思想。组织趣味文体活动,开展法律知识、廉政知识竞赛、组织各类演讲比赛、歌咏比赛、书画摄影展等,提振干警精气神。四是加强传统教育。结合创先争优、建纪念党90周年等活动,组织干警赴延安、井冈山、百色、南湖等红色基地瞻仰旧址,开展传统教育,把艰苦奋斗、乐于奉献、勤俭节约等精神寓于教育学习中,让干警切身体会先辈在艰难困苦中奋起、在艰辛探索中前行的豪迈精神,激励干警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勇于开拓,敢于创新,力争把本职工作做得更好。
三、狠抓制度建设,增强实效,确保思想政治工作“贴心”
“无以规矩,不成方圆”。泸州中院始终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以制度建设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贴心”上下功夫,努力使思想政治工作贴近管理、贴近现实、贴近大局、贴近职业特点、贴近审判主题,提高制度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行性,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了《全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中心组、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教育培训计划》,《党组创建“四好”班子活动规划》、《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使思想政治工作有章可循,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做到与审判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加强和改进(党组)中心组学习,完善集中学习、中心发言、研讨交流和考勤考核四项制度,领导干部决策能力普遍增强。强化党支部学习制度,规范周五学习机制,做到年初有安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按支部、分部门进行集中学或分散学,每周不少于1个半天。二是开展队伍规范化建设。确定2012年为“规范化工作年”,新建、修订各种规章制度40余项,梳理出52项重点任务,分别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间,落实专人督办。制定《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秩序的规定》,规范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清理完善固定资产台账,全面梳理和规范公文运转、会议接待、物品采购、车辆派遣等工作流程,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出台《关于开展行为规范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等,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四是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领导干部既抓审判工作,又抓干警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推行院党组负总责,机关、政治部牵头,各党支部、各庭、处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五是坚持思想分析制度。坚持开展交流谈心活动,坚持分析干警工作状态、精神状况、社交活动等方面,并及时跟进开展工作。六是坚持考核评价制度。结合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既考核审判工作实绩,又考核思想政治工作成绩,充分调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上下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的氛围。七是创新廉政教育制度。积极探索符合司法特性的公正廉洁机制,坚持教育与监督并重,充分利用局域网,建立“三全”科技防腐体系,防患于未然,并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用铁的纪律捍卫司法公正。中院连续12年保持无利用审判权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连续12年被评为一等奖。
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泸州中院思想政治工作有力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中院荣立了集体二等功,先后被最高人民授予政治工作、思想宣传工作、审监工作、国家赔偿工作、调研工作“全国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涌现出全国优秀法官潘银书、王鹏翔、胡华等一大批先进个人。全市有23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54人次获嘉奖,84人次获国家、省、市表彰。中院目标管理考核连续6年被、市评为一等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