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邮保险展业省(区、市)邮政公司
市、县代管机构人员考核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中邮保险市县代管机构人员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强市县中邮保险管理,提升市县中邮保险专业化管理水平,促进中邮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市、县代管机构分别指市邮政公司及县邮政局。
第二章 考核对象
第三条 展业省(区、市)邮政公司市分公司总经理、分管中邮保险业务的副总经理,市中邮保险局,市中邮保险契约岗、保全岗、理赔岗人员及其他专职人员;县邮政局、分管副,县中邮保险局,县中邮保险局业务受理人员及其他专职人员。
第三章 考核方式
第四条 对市、县邮政领导的考核纳入本省(区、市)各级组织绩效考核框架内,对其他人员的考核纳入本省(区、市)各级人员绩效考核框架内。
第五条 考核对象的月度或年度绩效奖励作为个人考核基数,按照对象分别确定绩效奖励的考核比例。其中,各省(区、市)各级组织绩效考核办法中,对市邮政公司总经理、县邮政局考核比例为5%,对市、县邮政公司(局)分管领导考核比例为10%;各省(区、市)各级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中,市、县邮政公司(局)中邮保险局考核比例为30%,市中邮保险局契约岗、保全岗、理赔岗人员及县中邮保险局业务受理岗考核比例为80%。
第六条 依据1125号文件“中邮保险应对受托辅助履行相关管理职责的市、县(区)邮政局进行有效考核”的相关要求设定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应包括:业务发展、运营管理、合规与风险管理、人员管理、岗位工作质量等一级考核指标。具体岗位根据工作性质设立二级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及分值如下:
1.市邮政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县邮政局、分管副
(1)业务发展情况(50分):新单保费计划完成进度(20分)、新单期交保费计划完成进度(15分)、续期保费计划完成进度(10分)、中邮保险重点业务完成情况(5分);
(2)营运、合规管理(35分):所辖区域中邮保险委托管理考核得分;
(3)人员管理(15分):中邮保险人员到位率(8分)、培训合格率(7分)。
2.市、县中邮保险局
(1)业务发展情况(50分):新单保费计划完成进度(20分)、新单期交保费计划完成进度(15分)、续期保费计划完成进度(10分)、中邮保险重点业务完成情况(5分);
(2)营运、合规管理(50分):中邮保险委托管理费考核得分。
3.市中邮保险局契约岗
新契约综合质量(65分)、重空单证核销率(25分)、新契约处理时效(15分)。
4.市中邮保险局保全岗
保全处理时效(45分)、续期达成率(30分)、保全复核修改率(25分)。
5.市中邮保险局理赔岗
亿元保费投诉量(30分)、理赔7日调查完成率(20分)、理赔管理质量(50分)。
6.县中邮保险局业务受理岗
新契约回访成功率(30分)、新契约合格率(20分)、续期达成率(30分)、新契约隔月签单扫描率(10分)、保全资料流转时效(10分)。
第七条 出现以下情况,扣减相关岗位人员考核得分:
1.由于市、县中邮保险局管理原因,发生50-100名人员参加的件或集体退保,查实存在管理责任(下同),市县业务受理人员(市局包括契约、保全、理赔,县局指业务受理人员,下同)扣5分;发生100-500名人员参加的件或集体退保,市县业务受理人员扣10分;发生500名以上人员参加的件或集体退保,市县业务受理人员扣15分;上述情况,市县中邮保险局减半扣分。
2.出现保险欺诈案件,每出现一起保险欺诈案件,扣理赔岗10分;
3. 反洗钱工作落实不到位,未按要求开展大额和可疑交易排查、未参加反洗钱培训、未在7日内上报大额和可疑交易、未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和持续识别,每发生以上四种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扣契约岗、保全岗或业务受理岗2分。
第 考核计分采取百分制,按照考核指标,逐项评分。
第九条 各展业省(区、市)邮政公司应会同中邮保险分公司,将本考核办法与本省(区、市)现行绩效考核办法和流程相衔接。
第十条 考核周期结束次月6个工作日前,中邮保险分公司依据考核内容对考核对象进行评分,并将考核结果报送邮政企业。各级邮政企业将考核结果作为相关绩效考核兑现的依据。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中邮保险总部可根据监管要求和专业化管理的需要,对考核内容、指标及分值设置适时提出调整方案,报集团公司审定后下发执行。
第十二条 各省(区、市)邮政公司、中邮保险各省(区、市)分公司可根据本办法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其中对于各级人员在绩效奖金中的考核比例不得低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标准。
第十三条 实施细则须由各省(区、市)邮政公司、中邮保险各省(区、市)分公司分别报集团公司和中邮保险总部备案后方可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市县代管机构人员考核指标评分细则
| 市县代管机构人员考核指标评分细则 | |||
| 考核对象 | 考核内容 | 考核指标 | 分值 |
| 市邮政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 县邮政局、 分管副 | 业务发展情况 (50分) | 新单保费计划完成进度 | 20 |
| 新单期交保费计划完成进度 | 15 | ||
| 续期保费计划完成进度 | 10 | ||
| 中邮重点业务完成情况 | 5 | ||
| 营运管理质量 (35分) | 中邮保险委托管理费考核得分 | 35 | |
| 人员管理 (15分) | 中邮保险人员到位率 | 8 | |
| 培训合格率 | 7 | ||
| 市、县中邮保险局 | 业务发展情况 (50分) | 新单保费计划完成进度 | 15 |
| 新单期交保费计划完成进度 | 20 | ||
| 续期保费计划完成进度 | 10 | ||
| 中邮保险重点业务完成情况 | 5 | ||
| 营运管理质量(50分) | 中邮保险局委托管理考核得分 | 50 | |
| 市中邮保险局 契约岗 | 岗位工作质量(100分) | 新契约综合质量 | 60 |
| 重空单证核销率 | 25 | ||
| 新契约处理时效 | 15 | ||
| 市中邮保险局 保全岗 | 岗位工作质量(100分) | 保全处理时效 | 45 |
| 续期宽末综合达成率 | 30 | ||
| 保全复核修改率 | 25 | ||
| 市中邮保险局 理赔岗 | 岗位工作质量(100分) | 亿元保费投诉量 | 30 |
| 理赔7日调查完成率 | 20 | ||
| 理赔管理质量 | 50 | ||
| 县局保险业务 受理岗 | 岗位工作质量(100分) | 新契约综合质量 | 60 |
| 续期宽末综合达成率 | 30 | ||
| 保全资料流转时效 | 10 | ||
| 1.未按要求开展大额及可疑交易排查,每起扣减相关责任人员(契约岗、保全岗或县局保险业务受理岗)考核得分2分,最多扣6分; 2.出现保险欺诈案件,每起扣减理赔岗考核得分5分,最多扣10分; 3. 经检查,信息安全工作、反洗钱工作落实不到位,每起扣减契约岗或县局保险业务受理岗考核得分2分,最多扣6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