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开工准备
1.1必须有批准的采面设计、采面两巷及切巷验收单及地质说明书。
1.2开工前矿生产科技术人员必须对掘进相关区域内的水文、瓦斯、顶底板、构造、采空区、老巷等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进行预评估。
1.3矿生产科技术人员编制作业规程和工作面巷道开门安全技术措施前。编制人员必须收集齐相关技术资料,依据设计、安全预评估报告和有关规定编制作业规程和开门安全技术措施,内容齐全、图文清晰,具有针对性。作业规程管理要严格落实“十个环节”要求。
1.4作业规程贯彻学习和落实。开工前由生产科长组织技术员对施工人员进行贯彻学习,由安监科长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学习,参加学习的员工要签字,并进行考试和登记,对不及格的人员要及时进行补考。
1.5开工前各种图表、牌板、避灾路线图必须齐全,备用材料符合要求。
1.6巷道开门时按B类顶板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2正常掘进
2.1矿地质测量部门必须对掘进工作面进行月地质预测预报。内容包括下月掘进区域内地质、煤质、瓦斯、水情水害,老空等变化情况及剖面图。月地质预报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签字。
2.2矿、分公司每月底组织对掘进面下月回采区域内的瓦斯、水害、顶板进行安全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针对措施。
2.3矿生产科每季度按月地质预报提供的资料和安全评价及现场实际情况,复查修改作业规程,复查意见及时对施工人员进行贯彻学。
2.4完成防治水“有掘必探”和瓦斯防治的配套工程。
2.5掘进工作面遇下列特殊情况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过断层、破碎带、薄煤带、老空、老巷、大倾角、瓦斯异常带和水文低阻异常区、掘进工作面贯通余20米时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须经总工程师批准。
2.6掘进过程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向分公司对口业务主管部门汇报:
2.6.1掘进工作面遇地质构造过断层、破碎带、薄煤带、老空、老巷、大倾角时。
2.6.2掘进工作面出现冒顶事故威胁安全生产时。
2.6.3掘进工作面贯通余20米时。
2.6.4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矿主管部门巡检时间间隔不超过2天,每半月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对安全工程质量至少检查一次,月底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对存在问题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
3 工作面贯通
3.1工作面贯通余20米前,矿地质测量部门必须向矿各生产业务部门下达贯通通知单,生产科要制定出工作面贯通顶板安全技术措施,通风科要做好贯通后通风系统调整工作,并组织矿有关安全生产部门进行会审,经总工程师批准后进行实施。
郑新双鑫(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2011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