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媒体服务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客户”)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
乙方:(以下简称“服务方”)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
鉴于:1. 甲方拥有一定的商业需要,需要向社交媒体平台发布内容宣传产品或服务。2. 乙方具有一定的媒体服务能力,可以协助甲方实现上述宣传目的。
就上述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并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需求,协助甲方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宣传内容,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撰写宣传文章;(2)制作宣传图片、视频等;(3)发布宣传内容;(4)进行宣传效果分析及反馈。
2. 客户有权根据需求,自由选择具体的社交媒体平台或账号进行合作。
第二条 服务期限
1. 本次服务协议的有效期为6个月,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具体执行日期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2. 若服务期限届满,甲方需要继续此项服务,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新协议。
第三条 服务费用
1. 甲方应付给乙方的服务费用为每个月¥_____元整,共计¥_____元整。
2. 服务费用以人民币支付,且不包括税费;甲方支付服务费用后,需向乙方开具以合法。
3. 若甲方未按期支付服务费用,应在服务期限届满后15个自然日内补足支付。逾期不支付的,每日按服务费用的2‰收取逾期利息。
第四条 服务保障
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具有法律效力和可行性,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规的规定。
2.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服务出现问题,乙方应及时协商并解决。乙方应承担因其原因导致的客户损失。
第五条 保密协议
1. 双方应对合作之间所涉及的任何内容,进行保密。
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和协议终止后,未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附件和附属文件的内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若本协议任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 若因乙方原因严重影响甲方需要提前解除协议时,乙方需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违约方需支付另一方因违背合同方案而遭受的所有指定赔偿和损失。
第七条 协议解除
1. 双方一致同意,如本协议期限届满,双方未再次协商续签,则自动解除。
2. 任何一方未经先声明且书面通知的就本协议的解除而将其披露出去,应在实际造成损害的情况下承担法律责任。
3. 经合法指定或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任何一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
第 其他条款
1. 双方一致认为,本协议构成双方签署的有关新媒体服务的完整协议,无论以书面还是其他方式传播,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中未约定事项,均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规予以处理。
3. 本协议中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继续履行,可由双方协商另行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条 签署及生效
1. 本协议的书面签署,在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客户): 乙方(服务方):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