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目的
对不合格进行控制,确保不合格品不流入下道工序或出厂、确保不合格项得到
彻底的解决。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不合格产品和不合格项的控制。
3.职责
3.1化验室负责不合格的评审。
3.2生产车间负责不合品过程产品的处理。
3.3供销科负责对不合格进货产品的处理。
3.4化验员负责对不合格品的标识、记录。
3.5总经理负责对成批不合格品让步接收的审批。
4.工作程序
4.1 不合格品的标识、记录和隔离。
4.1.1进货阶段的不合格品,应放在指定地点存放,进货检验员对不合格品标识,弄明其不合格原因,再进行同供方的联络和协调工作。
4.1.2对工序过程的不合格品,应隔离、标识,存放在指定地点,通知其相关部门。
4.1.3不合格的最终产品,化验员应将其同合格成品进行隔离存放,标明其不合格原因。由综合科进行同顾客的联络和协调工作。
4.1.4化验员应将不合格品的名称、数量和有关检验数据记录在相应的检验报告中。
4.2 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
4.2.1化验员负责按照各阶段产品验收标准对检验发现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并作出处置建议,并记录于相应的检验报告中,报上级主管审批。
4.2.2生产过程操作人员自检或互检发现的不合格品应隔离、标识,由工序负责人作出适当的处置。
4.2.3处置方式
4.2.3.1返工
可以返工的不合格品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定相应车间进行返工,返工后的产品应按相应程序重新检验。
4.2.3.2让步接收
因生产急需让步接收不合格进货产品和过程产品时,由生产车间主管提出书面意见,由总经理审批方可进行,对于让步接收的产品必须做好标识以便于追溯。
4.2.3.3按照各阶段产品验收标准需降级或改作它用的产品,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定人员进行处置。
4.2.3.4退货/拒收
不合格的进货产品由供销科退还给供方(拒绝接收进货产品)。
4.2.3.5报废
对不能返工又不经济的过程产品或最终产品应予以报废处置。
4.3进货不合格品、工序不合格品及不合格成品的处置情况应记录于《不合格品处理记录》中。
4.4 不合格项的管理:
4.4.1不合格项来源
a与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不符合:如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违反有关程序和操作规程,其他出现不符合方针、目标、指标或体系文件要求的情况;
b活动、产品出现重大问题,造成质量事故,或超出公司规定的标准;
c相关方投诉;
d内、外部审核出现不合格;
e管理评审出现不合格。
4.4.2各部门针对所发现的各种不符合项或问题,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交综合科进行监督管理。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要求如下:
a查明不符合发生的原因;
b有效纠正;
c明确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具体实施办法加以落实,明确实施负责人、完成期限等。
4.4.3不合格项的处理
4.4.3.1对日常运行过程中发现和发生的不符合,由发生不符合部门调查引起不符合原因,制定必要的纠正与预防措施并予以实施。填写《预防和纠正措施记录》交办公室确认对纠正与预防措施的落实。
4.4.3.2内部审核发现的不符合,由审核组发出《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记录表》,记录不符合事实,由对应的责任部门进行原因的分析并定出纠正措施,审核员确认后负责跟踪验证。
4.4.3.3管理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由办公室填写《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记录表》,交给发生不符合的部门责任者认可并填写在“纠正措施与预防措施”一栏中,上报并综合科,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交给有关责任部门加以整改,综合科进行跟踪验证。
4.5预防措施
4.5.1办公室应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研讨会,依据有关记录、相关意见、审核结果,对潜在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作会议纪要,填写《会议记录》,以便明确问题、责任、完成日期,并进行跟踪确认。
4.5.1对采取的预防措施,也要和纠正措施同样地进行观察,如条件许可应采取针对性的检查和试验,对其效果进行验证,以确保其有效。
4.5.3将采取的预防措施和取得的试验结果提交质量负责人最终决定,并以此方案作为管理评审的内容之一。
4.5.4不断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敬业精神和环境意识。
5.相关文件
《产品检验管理制度》
6.质量记录
不合格品处理记录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记录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