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家长学校开展学习活动以书面形式通知到家长,学员须按家长学校会议精神,按时到校参加学校举办的专题讲座,家教咨询、家长会、家长座谈、考评等各项活动。
二、 学员参加活动情况实行考勤 记载,考勤办法为签到和点名相结合,班主任负责在活动前统计学员出勤情况,活动结束后及时 把考勤记录上交家长学校教务处。
三、学员应主动配合,自学履行考勤手续,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 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四、对因客观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家长学校活动的学员,各年级家长学校应以适当形式为其补课。
五、对不自觉履行考勤手续或不按规定参加补课的学员,在下次家长学校活动中提出批评。学年缺勤两次者不能结业。
六、各年级家长学校学员参学率必须保证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否则取消该年级优秀家长学校评比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