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烽
党的报告指出:“坚定不移反对,永葆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反对、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历史和现实都表明,的实质是公共权力的滥用,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反对和预防,关键是要加强对权力的有效监督。
一、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监督上存在的问题
一是监督不力。监督滞后,出了问题再去查处,已给企业和国家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监督力量分散,虽然既有外部监督机构,又有内部监督机构,但发挥合力、实施有效监督不够。监督、管理部门之间缺少沟通和制衡。
二是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够彻底。权力过分集中的领导,给予了“一把手”过大过多的权力,使民主集中制得不到很好的贯彻,班子成员之间构不成强有力的内部约束,许多重大事情“一把手”私下早已定好,然后形式上开个会,带有宣布性的征求班子成员意见,其他成员只有服从的份了,不同意的也只好同意,实际上还是“一把手”说了算。三是对监督出的问题处理力度不够。有的对群众来信来访口头上重视,但对群众举报出来的问题,敷衍塞责,不能深入实际调查,或者对查出的问题,处理力度不够,不痛不痒,不能起到杀鸡儆猴的效果,影响了干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
二、对权力实施有效监督的对策
必须强化领导干部自律意识。权力是一种政治上的强制力量。领导干部的权力只有在受到严格监督的情况下,才能得到正确的行使。权力如果失去监督,就会造成权力的绝对化,而绝对化的权力是滋生现象的重要根源之一。作为领导干部必须时刻记住,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为人民谋利益,而绝不能用来损害人民的利益。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问题,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廉政监督机制,必须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增强领导干部的免疫力,使各项监督机制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必须强化法制建设。当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同样离不开法制的约束。要结合企业的实际,对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加以约束,把公共权力置于法律的有效监督之下,坚持“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坚决制止滥用权力现象的发生。必须强化专门机构的监督权威。专门机构的监督是经常性的,它实质上是以权制权,对权力运行实行有权威、有力度的外部监督。只有专门的监督机构,才能充分掌握和运用相对完整的监督权力和监督手段,有效地揭露和查处一些重大的违法乱纪行为,按照有关监督的条例法规,与其他部门或领导干部之间形成有效的权力制约关系。这就需要给专门机构以相应的权力,适当扩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制约范围和权限,使专门机构的监督权得到充分的发挥,以便更好地监督领导干部规范自己的行为,使监督得到一个良性循环的运作。
必须强化全方位监督。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一是加强新闻监督。监督是预防和纠正社会不良现象,促进社会健康发展的有力武器。用好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揭露、批评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过程中的不正之风,促进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二是加强民主监督。实行多种形式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认真推行厂务公开、领导干部个人情况公开等制度。同时,要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依法保障群众监督渠道和途径畅通。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建立举报奖励机制,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鼓励和调动人民群众同作斗争的积极性。三是加强党组织监督。通过廉政谈话、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严格奖惩等手段对各级领导干部实施监督。四是加强依法监督。发挥行政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总之,只有坚持做到从企业内部到企业外部,从领导班子到职工群众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网络,从不同层次进行监督,才能增强监督机制的有效性和威力性,为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手中权力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