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我院引进新抗菌药物品种流程:
由临床医师提交申请报告→经科主任审核签字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2/3 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后→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2/3 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纳入采购供应目录→交由采购办执行采购。
二、我院需清退或者更换抗菌药物品种流程:
对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或者违规促销使用等情况的抗菌药物品种或品规,由临床医师或专科临床药师提交报告,交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1/2 以上成员同意后即可执行清退或者更换→并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品规原则上12个月内不得进入本机构药物采购供应目录。
三、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启动临时采购程序超过5 次的品种:
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如果超过5 次的品种,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当进行调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2/3 以上成员审议后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2/3 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即可纳入采购供应目录→交由采购办执行采购。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并按照规定将调整后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剂型和规格)向河南省卫生厅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