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构件编号要求:
在制作时,对构件进行编号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图纸编号对构件进行编号及打钢印。因我公司制作产品存在多样性和不统一性,为统一编号的标准,提高企业文化,特制定以下构件编号要求:
1、下料工段在每块零件板上需按图纸用高温粉笔进行编号,并确保编号的正确性。工段班组在领用后禁止擅自改动及代用。
2、班组对下好的构件移交下道工序进行打孔时,需严格控制构件尺寸,并在构件翼板中间位置用高温粉笔对照图纸进行编号,数控组需严格按照图纸尺寸进行打孔,禁止擅自对其进行改动。
3、组装工段在组装钢梁时需在钢梁上翼板一端进行打磨,在打磨位置打上钢印,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必须保证钢印编号和图纸一致方可进行检验。
4、在钢柱制作时,施工人员必须在柱脚板中间位置打上钢印编号,检验人员对照该编号和图纸一致后方可进行检验。
5、其他构件:如钢屋架、支撑、钢梯等,在编号时应统一在构件一端指定位置进行编号。
构件挂牌、粘贴合格及封头:
构件在涂装完成后,质检员对构件进行再次复检合格后,用模板和自喷漆对其进行标识。钢柱标识在上段或柱脚位置,钢梁需在腹板中间位置进行标识。
构件在最后检验合格后,需按公司规定粘贴合格证。合格证上需注明工程名称、构件编号、构件名称、构件重量、执行标准、质检员姓名及制造日期,钢柱需把合格证粘贴在柱脚板底部,钢梁粘贴在上翼板一端,并保证合格证上所填写的编号和构件编号一致。
按公司要求对所有构件高强螺栓处用报纸进行封头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