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监理工程师监督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进行标段平面和高程控制测量的复测工作及时提交《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及复测成果、复测精度要与设计定测精度一致。
2、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中线复测、并要求其测量记录、计算成果和图表清楚规范、签署完备,并有复核和验算,复测成果低于定测精度或未经复核和验算的资料、严禁使用;
3、地形复杂地段、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抽检或局部复测,确认测量数据正确性。审核并签认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
4、施工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复验和确认。审核并签认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对发现问题应做好监理记录,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进行复查;
5、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对沉降观测的测量成果进行检查并按要求进行平分测量,确认各部位的稳定性。有问题时、及时上报监理项目部处理。
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要求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予以签认:
1)、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2)、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