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文件编号 | 客户档案管理规程 | 颁发部门 | |||
| RK/SMP-SM-06 | 技术质量部 | ||||
| 总页码 | 生效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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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制者 | 审核者 | 批准者 | |||
| 编制日期 | 审核日期 | 批准日期 | |||
| 受控状态 | 版 次 | AO | 修订状态 | 第0次 | |
| 分发 | 销售部、 | ||||
2.范围:适用于有业务来往的客户。
3.职责:销售部业务员、客户服务人员。
4.内容:
4.1.客户资料的收集。
4.1.1.销售部业务员负责收集整理客户的资料,其中包括单位全称、电话、税务登记号、邮编、开户行、账号及详细地址。
4.1.2.业务员将收集到的资料及有关调查材料、信息寄至销售部,调查客户的规模(年销量)负债率、经济实力(年利润),调查客户是否重合同守信用。
4.1.3.了解并掌握客户销售渠道及商业单位的GSP的认证情况。
4.2.客户资料的汇总归档程序:销售部客户服务人员将业务员收集的资料汇总,填写客户资信档案表。
4.3.销售部客户服务人员负责客户档案的管理。档案仅供本公司销售管理人员、业务员、财务人员现场查阅,不得借出。
4.4.客户档案永久保存。
5相关记录
5.1《客户档案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