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篇一:李行蔬菜经营公司组织管理制度】
湖北李行蔬菜经营有限公司
组织管理制度
(二0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股东会通过)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李行蔬菜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组织行为,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李行蔬菜经营有限公司章程》并经公司全体股东讨论,经总公司批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设股东会、执行董事、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行使公司的决策及执行、经营管理、监督等职能。
第三条 本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为本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执行总经理、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执行总经理、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四条 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名,由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时,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 本公司设总经理1人,总经理由执行董事提名经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并可以连任。总经理依据经营方针及计划全面管理本公司业务。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六条 本公司设执行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2人,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辅助总经理办理所指定业务,其人选由总经理呈报执行董事核定。总经理因故未能视事时由执行总经理全权代理。
执行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经营性工作处理;
(二)长期计划的拟定、检查与修订;
(三)年度目标及经营计划的拟定、检查与修订;
(四)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作业程序的研究、审核与修订;
(五)员工建议可行性研究;
(六)人员编制、增减审核;
(七)其他执行董事、总经理交办事项。
第七条 本公司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定期召开经营会议,商讨公司经营策略及各项重要工作,执行董事或监事可以列席指导。经营会议由总经理负责召集,总经理因故未能出席时,由执行总经理代理。
第 本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为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岗位空缺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当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履行监事义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制度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公司视业务需要,经总经理呈报执行董事核定后,可以在国内外适当设立分公司、连锁机构、销售点、营业部、服务中心、营业处及联络处等二级单位。
第十条 本公司根据现实需要内设下列职能部门:行政财务部、市场营运部、生产加工部。部门设置调整必须由总经理根据业务发展
需要提出调整报告,并经股东会表决批准。
第十一条 行政财务部定编5人,设、副、会计、出纳、文员各1人。其职责为:
(一)承担公司财务管理任务,根据公司的年度总体规划,做好年度财务计划的编制。
(二)负责定期组织、召开本单位员工的学习和业务会议,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总公司的财务制度及相关业务知识;准确、熟练的掌握财务工作各个环节的知识和技能,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全面提高工作质量。
(三)负责正确、及时、完整地记账、算账、报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做好会计核算,按月、季、年度报告财务计划执行情况,提供反映公司真实经营状况的会计核算资料。
(四)负责做好公司资产管理,按总公司规定做好固定资产的登记,制定本部门的成本费用定额,认真执行物资使用和产品出入库登记、低值易耗品的领用登记等,确保财产、物资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五)负责公司关于财务工作方面的文件、资料、合同和协议、账册、报表、凭证、单据的整理归档工作,自觉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
(六)负责做好外部来电和总公司领导指示传达,外部来文的送阅、处理,内部职能部门的请示、报告送审;公司的计划、方案、意见、决议及有关制度的起草;形成的文件打印、分发、上报,以及各类文书的整理归档,各种印鉴、证照、合同的保管等。
【篇二:速冻蔬菜企业管理制度】
xxx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管理制度
本制度运用范围适用于在公司实际工作的全体员工。
公司员工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塌实肯干,团结同志,礼貌待人,和谐相处,有分歧时应互相沟通。凡不听从领导安排,违反劳动纪律,消极怠工,个人帮派,挑拨离间,搬弄是非者,造成不良影响者,经教育不改,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影响公司,给予开除。
第一条 请假制度
1. 公司所有员工凭请假条请假。
2. 员工请假一天的由岗位负责人批准,请假二天的由厂长批准,请假三天以上的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3. 中层干部请假一天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请假二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4. 副总经理请假由董事长、总经理批准。中层以上干部外出或
回来都必须向办公室说明。
第二条 考勤纪律
1. 各部门认真实行按时点名制度,所有员工迟到每人罚款5元,超过30分钟以上者除罚款外按照相应日工资扣除。
2. 工作中因私事外出一律凭请假条,否则按脱岗论处,脱岗一次罚款10元,并根据脱岗时间扣除相应日工资。
3. 无故旷工三天者除名,每旷工一天按日工资的三倍处罚。
第三条 考核制度
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接受考核,评估干部、员工的工作绩效,工作中要善于发现优秀人才,尊重知识,重视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全面评价干部、员工的各项工作表现,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取得报酬和待遇的关系,获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动力。
第四条 工作纪律
1. 车间生产时间严禁串岗,违反者每次罚款10元。
2. 车间生产区内严禁吸烟,违反者每次罚款10元。
3. 车间生产时间严禁打手机,违反者每次罚款5元。
4、车间生产时间必须穿戴工作服,违反者每次罚款20元。
5. 离开生产车间必须脱去工作服,违反者每次罚款10元。
6. 工作期间严禁吵架、打闹,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凡不遵守者,每人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移送门处理。
7. 搞好工作环境卫生,注意个人卫生。
第五条 员工辞职
1. 员工凡辞职者根据《劳动法》及公司有关规定需提前三十天向本部门提出辞职申请,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生效。凡辞职书不到期个人离职者扣除当月工资。
2. 报到员工试用期一月,在试用期间累积工作时间不足半月自动离职者不计发工资。
3. 员工在一月试用其间,工作不努力,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公司给与辞退。
4. 员工报到试用期一个月定岗,交100元压金领取工作服,公司将按月在个人工资中返还8元,一年内返还齐。
5.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调动人员,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凭人力资源部调派单报到。
第六条 卫生管理
1. 凡员工进入车间必须穿工作服、雨靴,并通过消毒池进入车间。
2. 在车间主任监督下,员工在每天下班前必须将自己工作区间范围内的桌面、地面、墙面及工具清理干净;地面、墙面严禁有污物;包装车间严禁有随手丢弃的红头绳及包装袋。否则根据工作区间追究员工及车间主任的责任,记入绩效考核。
3. 值日员工必须对当天车间卫生认真负责,按照规定打扫干净;经车间主任检验合格后方可离开,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记入绩效考核。
4. 下班后必须关灯、停水、停链条、工作用品摆放整齐,违者罚款10元。
5. 包装区间及包装车间公共通道卫生由全体包装员工负责;链条以下及向外延伸卫生由割翅员工、挂产品及卸产品员工负责。
6. 产品肫加工及包装、心肝包装区域卫生由该岗全体员工共责。
第七条 车辆管理
1、 一切进公司的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货车停放在发货区域。
2、 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一律按区域落锁停放在车棚。
3、 凡不按规定停放车辆者摩托车罚款20元,电动车罚款10元,、自行车罚款5元。
4、 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禁止停放车辆,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
5、 公司内禁止任何人乱拉乱扯电源充电,违反者每次罚款100元。
第 工作餐管理
工作时间各部门工作人员禁止饮酒,销售部门中午因客户需要饮酒,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公司副总经理中午因工作需要饮酒,须经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凡违规者副总经理罚款500元,中层干部罚款200元,行政后勤人员及生产员工罚款100元。酒后滋事者重罚,造成恶劣影响者给予开除并移交司法机关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 强化日常工作,严格按照各部门制定的日清工作要
求,完成本职工作。提高业务素质,增强服务意识,维护公司利益,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不得利用职权谋私受贿,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从事不良活动。工作中出现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部赔偿,并处以罚款,损失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条 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带头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对于各种违规、违法行为,各级领导干部如果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听之任之,按失职渎职论处。
第十一条 损坏、丢失公物者,造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者加倍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凡偷盗公司财物及产品者,公司将按照十倍以上罚款,并立即开除,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严禁聚众,严禁非法传播黄色淫秽制品及信息,凡违规者一律移交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定由公司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