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XXXX工程石材幕墙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项目规模:干挂面积约 2400 平方米
二、本合同施工范围:
工程石材干挂施工,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范围内的材料采购、加工、制作、运输(含二次运输)、保管、安装及成品保护全过程;与总包工程、各分包工程之间配合协调;提供该工程在质量保证期内的日常维护、免费维修保养与质量保修服务。通过竣工验收、验收资料及档案资料的移交;工程材料检测、抽样送检及节能检测。
3、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13年9月1日
竣工日期: 2013年11月15日 (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75 天4、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和当地质量验收标准,
5、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石材幕墙施工合同,以及甲方确认的样品(合同履行中,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明确权利义务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为安装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安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约定不一致的,以签署时间在后者为准);
3、外墙干挂石材施工图;
4、设计变更;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施工方案;
7、技术交底;
8、工程质量保修书;
9、现行国家及张家口市有关规范、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说明。
6、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
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7、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3年9月1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工期75天
8、各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并委托监理公司共同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隐蔽工程的验收,办理设计变更、签证及验收手续,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工作。
(2)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确认石材幕墙加工生产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3)协调乙方与总包单位关系,提供施工所需要场地和水电接驳点,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协助乙方与总包方协商半成品及施工工具堆放位置。
(5)接合同约定组织工程验收。
(6)按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合同签订7日内必须进场按甲方要求施工,并提前组织好半成品的采购、运输、保护等工作,主动配合土建进度要求。
(3)按施工安全规范规定,采取施工保卫安全等技术措施,确保现场施工人员及第三者安全,负责现场设施和成品的保护工作。
(4)接受甲方及监理公司的监督和管理,并服从总包方对工程总进度计划的安排与施工协调。
(5)严格按甲方要求,审批后的施工图纸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合同工期。
(6)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办理竣工资料的移交,编制工程结算。
(7)工程完工后及时清运垃圾,做到完工场清,垃圾堆放到指定地点。
(8)向总包施工单位支付施工临时用水、电费用。
(9)施工期间,乙方负责被施工污染的施工现场及运输用市政道路(仅指由乙方运输车辆造成的污染)的打扫何垃圾清运工作,如因此被总包单位及职能部门处罚,乙方需自行负担该款项罚款。
(10)按本合同约定做好相应由乙方所做的半成品、成品及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工作。
9、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工艺流程必须明确。
2、施工技术措施得当并要有针对性
3、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可靠、配合措施周全
4、与总包方及其他分包单位施工的配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措施得当。
5、有充足的施工人员、施工机具材料和管理人员,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6、签订合同后一周内将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详细施工方案、材料采购计划提交甲方机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
十、施工工期:
1、本合同要求工期为 75 日历天(签订合同后7天内进场施工)、除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引起的工期延误给予签证外,其余一律不予顺延。
2、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方应根据总包施工总进度要求制订具体施工进度计划表,报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
十一、质量与验收:
1、乙方应使用训练有素额安装人员,持证上岗,按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验收规范施工。
2、石材幕墙的施工按甲方要求、图纸及相关补充文件要求,依据国家和当地市关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质量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进行。
3、对用于每一个建筑立面的石材在铺装前均需细化设计,进行排版预挑选,做试样面安装并经甲方确认。要求线缝对齐,平直色均,以减少色差,达到美观的目的。
4、乙方在施工前,编制一套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有石材幕墙防漏专项技术措施,经总包、监理、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5、乙方在施工前,均须按图纸进行墙面排版并弹线,并通知甲方、总包单位及监理公司前来勘察认定后,方可进行正式铺贴。若发现墙面总尺寸与图纸石材排版尺寸不符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和监理公司,由设计院具体调整图纸石材尺寸。
6、进场的各种材料要先送样报检,要有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按规范要求进行现场抽检的材料有监理公司抽样,监理和乙方一起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用到工程上。如果材料不合格而造成的返工等各种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7、石材供料到施工现场,堆放到总包单位指定的地方以满足文明施工的要求。石材应小心包裹、运输、储存。以确保不受损伤。包装及储存物料的方法及过程、工程成品物的保护应避免损坏或污染表面或破裂。
8、乙方应无条件更换任何在石材加工,搬运,储存,铺贴成品保护时损坏的物料。
9、乙方供料、施工进度要听从总包的总体安排,满足总包的施工工期。如果达不到总包的要求,总包进行相应的处罚,乙方应承担。10、面层与基底应安装牢固,黏贴用料,干挂配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碳钢配件需做防锈、防腐处理。焊接点应作防腐处理。
11、石材幕墙工程的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石材安装必须牢固。
12、缝格均匀,板缝通顺,接缝填嵌密实、宽窄一致,无错台错位。滴水线顺直,流水坡向正确,清晰美观。
13、乙方应负责完工后是采面的清洗工作。
14、乙方应对自身产品进行必要和足够的保护,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监理,寻求配合和监督。如因保护不当而造成的成品、半成品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支持乙方任何索赔。因总包方管理和施工原因造成乙方产品的损坏,总包方应予以赔偿,具体额度由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由甲方和监理确定。
15、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时,应注意对总包方及其它已完工产品的保护,如造成总包方及其它产品的损坏、乙方应予赔偿,具体数额由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由甲方和监理确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工程进度及后期的配合。该款项应在乙方当期进度款报批前予以支付,无支付凭证,甲方有权不行进进度款审批程序。若对甲方和监理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保留必要的原始记录,在竣工验收后通过合法途径解决。16、石材幕墙工程验收:乙方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并自检合格,经总包复查同意,并在相关部门共同参加下完成了实体功能检测,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可申请工程验收。甲方按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地方规定、工程验收程序组织验收。
十二、施工安全文明保证措施
1、安全文明施工,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发生。如发生伤亡等事故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2、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各项防护工作,安全生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3、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乙方应对其员工不断进行安全教育,并及时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4、服从总包方、监理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并积极配合。
5、由于现场场地情况涉及多个单位同时施工,需要共用道路、场地等多方面的资源。故本工程的各种临建、设施等均有可能反复进行搬迁和调整,乙方应无条件给予配合。
十三、合同价款
1、本合同采用包干固定单价合同。
2、石材锈石幕墙合同价款: 380元/平米
3、石材英国黑棕幕墙合同价款: 590 元/平米
4、本合同的工程款总价预估造价为人民币(大写):玖拾壹万元整
5、本合同价款为预估价款,最终结算按照实际完成工程展开面积计
算。
6、本合同价不含总包配合费、脚手架费以及税金。
7、合同价为本合同各类型石材幕墙从材料采购、钢(铝)骨架制作、安装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维保的人民币报价,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规定所需的原材料采购、加工制作、运输、现场协调、现场安装、现场配合验收、检验试验、材料二次搬运、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成品保护、安全文明施工、利润、及因该项要求产生的二次搬运及其他费用、应缴的规费及违规受罚、同时也包括了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涨价等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脚手架、垂直运输利用总包单位现有的设施)。
8、材料的约定(允许偏差正负2MM):
石材面板:锈石、英国棕厚度2.5cm,颜色按乙方提供样板封样为准;后置预埋件及连接件:化学锚栓(M12X160)【膨胀螺钉】、预埋镀锌钢板(200X200X10)、固定角码(50X70X5,L=70)、不锈钢燕尾钩(50X90X5)、不锈钢连接螺栓(M8X30,
M14X120);石材龙骨:国标8#热镀锌槽钢,5#热镀锌角钢;
9、关于埋件的说明:根据施工图纸要求执行。
10、石材的现场开槽、开洞费用以及协助配合甲方、总包方及其它分包在石材上进行开孔、洞,如泛光照明的灯具安装,消火栓安装等需要的开槽、开洞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11、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等直至竣工验收交付施工以及维保。
十四、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材料到场经验收合格后,甲方付至该材料货款的80%作为预付款。
2、进度款支付:
(1)、每月 15 日,付至按经甲方确认的已完工程量对应合同价款的80%支付工程款。
(2)合同施工范围内的所有石材幕墙安装完毕,经过甲方、总包方、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付至甲方确认的已完工程量对应合同价款的85%;
(3)工程竣工验收全部合格,竣工资料交付齐全、正确、有效、手续完备,经过甲方、总包方、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 10 日内,付至经甲方确认的已完工程量对应合同价款的90%
3、结算完成并经甲乙双方确认结算总价款后 15
款的95%;
4、剩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分三次退还: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退还2%;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后退还2%;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在五年内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日算起)满后结算。(每次支付时扣除乙方未能按约承担保修义务而由甲方公司垫付的,本应由乙方承担的维修费用)。
5、现场施工用水电费、生活用水电费由乙方向主体工程总包方直接支付,乙方每次在要求甲方支付进度款式,必须出示当期水电费用交纳凭证,否则甲方有权延期向乙方支付该期工程进度款,直至具备该水电费用交纳凭证。
6、若需主体工程总包方提供甲方与总包方约定总承包服务范围以外的配合内容,由乙方自行与主体工程总包方协商并支付总包配合费。
7、单次工程变更增减合同价款在10万元内(含10万)的,进度款支付中不予考虑,结算时一并调整。
十五、材料设备供应
乙方采购的设备材料规格、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设计图纸、和本合同要求,到场产品须与封样样品一致。若不相符,甲方及委托的监理公司有权不予验收。由于材料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十六、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取得甲方书面批准。因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书面的变更通知进行变更,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确定变更价款
(1)、设计变更只涉及工程量的变动,则增加减工程量对应的单价为合同中已有的价格,工程量结算时按实际调整。
(2)设计变更涉及新增项目,原合同中无适用的价格,则乙方在收到相关变更《工程联系单》后3天内,向甲方提出确定新增项目单价的报告,若合同中有相似与新增项目的价格,则参照类似价格确定新增项目单价;若合同中无类似价格,则双方协商确定。工程量结算时按实际调整。
十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1、竣工验收
(1)、乙方在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内容后,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撤除全部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工程收尾所需的以外),并将所有承包范围内工程清理干净,如乙方不能及时拆除或清理,则由甲方直接安排拆除和清理,造成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在结算时扣除。(2)、乙方向监理公司提交4套完整的竣工资料(按归档要求整理成册)和验收报告,竣工资料审核通过后约定初验时间,初验时间由甲方、乙方、总包方及监理公司四方共同参加,初验通过后约定交工验收时间,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3)、交工验收:由甲方、乙方、总包方及监理公司、设计方组成验收小组,对本项目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验收通过后,甲方、乙方、总包方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4)、单位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本工程实际竣工日期。
2、验收主要材料及标准
(1)《金属、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33-2001(2)《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DBJ08-56-96
(3)《建筑幕墙》 JGJ3035-1996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120-2001
(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十八、争议与违约责任
1、违约
(1)工期: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逾期一天,须按工程承包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监理公司和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但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2)产品质量:如乙方提供的产品经检验质量不合格的,乙方除应立即调换合格产品外,还应按不合格产品价款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工程质量:如因乙方原因引起工程质量不合格(以甲方、总包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书面确认为准),乙方必须立即整改,直至质量达到合格为止,同时向甲方支付与质量履约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
2、争议
(1)双方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工程所在地人民诉讼解决。
(2)对于不存在争议的部分,双方在诉讼期间仍应继续履约。在人民判决、裁定前乙方不得停工,且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工期。
十九、保险
乙方承诺:为一切进入本合同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二十、合同分数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二十一、补充条款乙方必须确保本工程由其承担施工及安装,不能有任何形式的挂靠或分包,否则一经发现,乙方应按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还须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时间: 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