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关于上海当代艺术馆
上海当代艺术馆(MOCA Shanghai) 是由龚明光基金会出资建造,经上海市批准的非盈 利且运作的艺术机构。上海当代艺术馆致力推广中国及全世界的当代艺术。上海当代艺术馆由具丰富策展及行政经验的团队经营管理,旨在培养人们对中国及世界当代 艺术与设计的欣赏能力,并不断推进上海与全世界之间的文化交流。
二、关于展览内容
| 漫-陈漫视觉艺术展 | |
| 时间 | 2011年11月23日-2012年2月7日 |
| 地点 | 上海当代艺术馆 |
| 策展人 | 陆蓉之 |
| 展览介绍 | 作为国内顶尖视觉艺术家的代表,陈漫近年来在商业和艺术方面取得了巨大的跨界成功,她能够将商业主流和纯粹的艺术创作完美地融合起来。"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一直是贯穿艺术家整个创作过程的特点,她创造出了一种全新的艺术语言,引领了当代时尚摄影和艺术摄影的革新。这次展览,陈漫将继续探讨"生"这一主题,通过佛学的"六尘",即"色、生、香、味、触、法",对应历年来所创作的代表作品,既有其成名作"Vision"系列、反映中国当代时代背景的"祖国万岁"系列、以及最新体现中西文化碰撞融合的"红"、"四大天王"、"五行"系列,更有陈漫近年来拍摄的明星、社会名人的作品。本次展览将是陈漫迄今为止在国内举办过的最大规模的个展。 |
1.简约的风格凸显艺术家独特的魅力
展览地方是在上海当代艺术馆,很符合陈漫作为当代艺术家的身份。整个展览的装扮都是很简约。没有过多的东西,她的摄影作品就是最好的装饰。进门不远就能看到摄影作品挂在墙上,一路走过去,没有其他东西的干扰,风格简练,给人视觉享受。展览举办风格很符合这次展览的特征。
2.主题分区人享受
主办方把陈漫的作品归类分成不同的主题,如色,味等。每一个主题都是单独分区,不同的主题在旁边都有标识,便于我们观赏。通过主题分类,也让大家能有序地观看展览,不轻易漏掉,参展过程中有条不紊,也能让我们了解到陈漫作品中不同的风格体味。如果大杂烩似的把摄影作品摆在一起,则很难让大众有所区分。参展方甚至单独设置一间观影房让大家了解艺术家。多样的分区回旋曲折,给人一种神秘感也很好地利用起馆的空间,不至于让我人觉得很小。
3.灯光及天花板布景耳目一新
此次展览的灯光是很是让人舒适,昏暗而又柔和,十分符合观展气氛。不同主题背景下的灯光也有所变换,主办方能够注意到这样小的细节是很好的。在通向二楼的楼梯上,边上楼还边能看到天花板上悬挂的作品,给我们又是一种独特的感受,充分利用了艺术馆的空间。
4.人员安排合理
此次展览,从进门到每一个主题区都是安排了相关的人员一旁值班。或有提点,或有讲解。出了什么意外也能够及时处理。尽管人手不是很多,毕竟大家都来看展览,而不是来观看值班人员。但是,当你遇到什么事情时,会有人马上出来帮您解决。这一安排很是不错。
5.票价便宜
展览的票价是在大众接受范围内的,日常30,夜场20,还有优惠价。票价便宜,能让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有接近艺术家观看她们作品的机会。
四、展览缺点
1、讲解注释不明
展馆内,分为不同的主题分区展示,但是对于每副照片仅仅只有位于每一个区域的最开始处的照片名字,并没有注释和讲解。虽然,很多时候艺术是很难解释的。但是,观展者多数为学生或者一般市民,对于所展物品想要表达的意义不能很好的理解。主办方应该对于参展物做一些简要的介绍,对于主要参展物详细介绍。
2、地理位置不利
上海当代艺术馆位于南京西路231号人民公园内,置身上海当代艺术馆在上海博物馆、上海美术馆、上海大剧院、上海市政厅以及城市规划展示馆组成的市中心行政及文化区内。
但是相较于上海美术馆,上海大剧院等,上海当代艺术馆位于人民公园的最深处,相对难寻。从人民广场地铁站下站后并没有明确的标志表明上海当代艺术馆的位置。到达人民公园入口,也没有醒目的标识。经过询问,从人民公园入口进入,经过漫长的曲折小路,最终才能到达目的地。
虽然,艺术需要一定的氛围,但是我们认为,上海当代艺术馆没有很好地利用其位于南京西路的地理位置,导致了其地处难寻的结果。
3、规定有名无实
在展馆的入口处,我们可以看到展馆的一些规定。
关于照相
馆内仅允许个人使用的相片摄影。不允许使用闪光灯及三角架。在未经艺术馆同意的情况下 不许复制、发行或出售相关的照片或录像。
食物与饮料
参观者可在馆内餐厅用餐,馆内不允许带入食物与饮料。
但是,馆内使用闪光灯的照相依然络绎不绝,工作人员也没有即使得进行阻止,对于外带食物与饮料工作人员也没有作出相应的检查。
4、食物餐饮价格昂贵
相较于观展门票的价格低廉,能够被学生和一般市民接受,三楼餐饮的价格就显得过于昂贵。虽然凭门票可以抵扣20元餐饮费,但120元的套餐性价比实在不高。
五、总结
总的来说,我们认为这次陈曼个展还是比较成功的,让观展者体会到了照片所带来的冲击力,以及陈曼个人的艺术天分。但在与细节方面还有进步的空间,有待加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