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向农村覆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普及,城乡间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明显缩小。
二、基本原则
(一)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项目方式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坚持重点突出、分步实施,着眼解决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公共卫生问题,有针对性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三)坚持注重质量,提高效率,强化监管,保障城乡居民充分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三、主要目标任务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并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
2.健康教育
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每年向辖区居民发放健康教育材料,村卫生(所)室不少于12种;播放健康教育音像材料不少于6种,组织面向公众健康教育咨询活动不少于6次,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不少于12次。
3.预防接种
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4.传染病防治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传染病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
5.儿童保健
为0-6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系统保健管理。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度和第3年度每年至少2次。主要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6.孕产妇保健
早发现孕妇,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产妇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主要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产前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7.老年人保健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8.慢性病管理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干预。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并做好相关记录。
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一)明确经费使用范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费用,包括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力成本、医疗耗材、健康教育印刷资料、宣传、重点任务随访、教育培训以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必需的其他开支。
(二)合理确定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任务及补充
乡村医生主要承担以下基本公共卫生任务:协助中心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有关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填报;协助做好妇幼保健工作,及早发现孕妇,动员孕妇或高位孕产妇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做好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随访,指导产褥期保健、新生儿保健;协助做好慢性病人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心要按照区卫计委领导、部门配合、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职责,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中心定期组织对各村卫生所的督导,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三)开展技术培训。要定期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基本医疗适宜技术培训,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综合服务能力,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四)加强经费管理。我中心将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要求,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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