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考核目的:
为了改善教职工在教学工作中的行为,充分发挥教职工的潜能和积极性,更好地实现各项目标的程序科学性,使教职工达到一种自觉工作、管理的程度,从而使得整体的绩效提高,同时加强我校的监察力度,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二、考评组织者:
重庆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部
三、考核对象:
5月31日和11月31日在职在岗的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
五、考核方法:
六、考核程序:
2011年4月31日——5月31日
地点:体育馆学生处(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月30日召开考核会议商讨考核方案指出上次考核中的不足,成立绩效考核小组,确定考核的安排并确定日程,召开绩效考核坐谈会定初步方案。
4月31日召开全院考核小组会议确定个小组的人员,通知被考核单位及个人接受考核,并准备好考核材料(自评报告,工作总结,工作规划,制度建设,工作研究,信息管理,履职尽责,重要活动,解决问题,指导培训,突出贡献)等。
4月31日定最终方案并有关部门或学生处审批。
5月7日各部门和个人按规定上交材料(自评报告及本人在本年度内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上交于各年级负责人处,并迎接考核。
5月10-11日由学生处对材料进行审核,并于12日发放考评材料。
5月12日-15日各部门自行考核,由考核小组负责,并在15日前将结果统计好,在本部门公示1-2天。
5月10日各部门和个人将自评报告和学期总结交至各部门负责人处。
5月13日考核小组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听取各部门的自评,分组对考核部门和个人进行考核,该考核由绩效迎评小组按照《某高校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办法》组织实施考核,并评定出优秀部门和个人,上交学生处核实。
5月19日各部门上交个人绩效考核表格。
5月23日考核小组对结果进行写出书面的考核报告汇总。
5月27日公布考核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当日内立即向考核小组反映)。
七、考评结果处理:
(一)考核结论为优秀的个人授予“学生工作先进个人”的称号
(二)考核结论为优秀的学生会或团支部部门授予优秀部门称号
(四)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部门和个人在二级学院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讨论。
八、注意事项:
1召开考核小组会议,宣布本次考核为自评与全面考核办法,考核分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并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相关的,符合标准的考核资料,同时各部门、个人准备考核资料。
2对被考核的部门和个人以座谈会的形式进行考核(座谈会参加人员:教职工,考核小组成员,被考核部门及个人)各部门的考核小组对考核工作的陈述,回答考核人员问题等方法,工作小组按指定标准实情打分。
3考核实施小组对被考核部门的和个人进行评定,再由二级学院按一定比例打分,最后考核结果进行汇总,由各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上交学生工作处。
4综合审核标准按以下标准确定:
(一)个人的绩效考核按以下标准确定:
(1)总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为优秀
(2)总分在75~85分(含75分)之间为良好
(3)总分在65~75分(含65)之间为合格
(4)总分在65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各部门绩效等级以下标准确定:
(1)总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为优秀
(2)总分在85~95分(含85分,不含95分)之间为良好
(3)总分在75~85分(含75~85,不含85分)之间确定为合格
(4)总分在75分(不含75分)以下确定为不合格
附件
三、组织部门:
重庆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部
四、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以校为主、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学校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向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高校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明显体现倾斜一线教师。
五、考核程序:
1被考核部门或教职工做自评报告
2考核小组成员查看部门或教职工考核资料
3考核小组提出问题
4考核小组按照标准打分
5学生给辅导员打分
六、考核安排:
2011年4月31日——5月31日
地点:体育馆学生处(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月30日召开考核会议商讨考核方案指出上次考核中的不足,成立绩效考核小组,确定考核的安排并确定日程,召开绩效考核坐谈会定初步方案。
4月31日召开全院考核小组会议确定个小组的人员,通知被考核单位及个人接受考核,并准备好考核材料(自评报告,工作总结,工作规划,制度建设,工作研究,信息管理,履职尽责,重要活动,解决问题,指导培训,突出贡献)等。
4月31日定最终方案并有关部门或学生处审批。
5月7日各部门和个人按规定上交材料(自评报告及本人在本年度内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上交于各年级负责人处,并迎接考核。
5月10-11日由学生处对材料进行审核,并于12日发放考评材料。
5月12日-15日各部门自行考核,由考核小组负责,并在15日前将结果统计好,在本部门公示1-2天。
5月10日各部门和个人将自评报告和学期总结交至各部门负责人处。
5月13日考核小组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听取各部门的自评,分组对考核部门和个人进行考核,该考核由绩效迎评小组按照《某高校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办法》组织实施考核,并评定出优秀部门和个人,上交学生处核实。
5月19日各部门上交个人绩效考核表格。
5月23日考核小组对结果进行写出书面的考核报告汇总。
5月27日公布考核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当日内立即向考核小组反映)。
七、注意事项:
1召开考核小组会议,宣布本次考核为自评与全面考核办法,考核分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并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相关的,符合标准的考核资料,同时各部门、个人准备考核资料。
2对被考核的部门和个人以座谈会的形式进行考核(座谈会参加人员:教职工,考核小组成员,被考核部门及个人)各部门的考核小组对考核工作的陈述,回答考核人员问题等方法,工作小组按指定标准实情打分。
3考核实施小组对被考核部门的和个人进行评定,再由二级学院按一定比例打分,最后考核结果进行汇总,由各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上交学生工作处。
4综合审核标准按以下标准确定:
(一)个人的绩效考核按以下标准确定:
(5)总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为优秀
(6)总分在75~85分(含75分)之间为良好
(7)总分在65~75分(含65)之间为合格
(8)总分在65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各部门绩效等级以下标准确定:
(1)总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为优秀
(2)总分在85~95分(含85分,不含95分)之间为良好
(3)总分在75~85分(含75~85,不含85分)之间确定为合格
(4)总分在75分(不含75分)以下确定为不合格
八、表彰:
(一)考核结论为优秀的个人授予“学生工作先进个人”的称号
(二)考核结论为优秀的学生会或团支部部门授予优秀部门称号
(四)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部门和个人在二级学院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讨论。
九、项目的可行性:
1.继《某高校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推出,并深入各二级学院和教职工实践工作中,我校有一支管理突出的领导团队,完全有能力完成此次考核。
2.我校已经进行了多次绩效考核,我们已经掌握了一定的经验和方法,并吸取了其中的教训,有信心迎接本次绩效考核。
十、意义:
改善教职工在教学工作中的行为,充分发挥教职工的潜能和积极性,更好地实现各项目标的程序科学性,使教职工达到一种自觉工作、管理的程度,从而使得整体的绩效提高,加强我校的监察力度,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附件:某高校教职工年度考核操作指南
附件:某高校教职工年度考核操作指南
一、考核流程
二、注意事项:
1. 本次年度考核的依据是《某高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某高校[2011]102号)、《某高校师德规范及其考评办法》(某高校[2010]273号)、《某高校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某高校[2005]163号)和《某高校涉密人员管理办法(修订)》(某高校委办 [2009]51号)。
2. 科研成果统计截止到5月31日,请各单位通知被考核人及时到科研处登记。
3. 教师《年度考核评分表》中“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一栏的优秀比例应控制在参加考核人员的10%--13%,且此栏结论应与《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考核汇总表》所下考核结论一致。
4. 教师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最后的“考核鉴定”栏,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者由各二级学院填写评语和结论,签名并盖章;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由学校统一签名及盖章。
5. 《某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学年度考核登记表》中“分管领导等次意见”是指:分管被考核人的上一级领导的意见;“考核小组审核意见”是由各单位考核小组组长(一般为行政领导正职)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6. 《 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用于填写本单位参加考核的全部职工的年度考核结果(处级干部考核结果不填)。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比例应严格控制在参加考核人员(处级干部除外)的10%--13%。
7. 考核结论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人员,各单位应提供书面说明(写明原因),并加盖单位公章。
8. 年度考核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是对全体教职工一学年来思想、工作、学习的综合评价,其考核结果将作为晋级、增资、奖惩、职称评定等的依据。请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一定要加强领导,统一认识,严格标准,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