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核查及风险评估制度
1. 术前讨论及术前小结:严格掌握介入适应症和禁忌症;对患者的整体情况进行评估,手术获益和风险评估。严格遵守脑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指南,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治疗方案、患者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判断治疗措施,因病施治,合理治疗。
2. 手术医生必须参加术前讨论、病人或家属术前谈话(知情同意书签署):脑血管疾病介入诊疗由2名以上具有脑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本院在职医师决定,术者由具有脑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院医师担任,术后制定合理的治疗与管理方案。实施脑血管疾病介入诊疗前,应当向患者和其家属告知手术目的、手术风险、术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3. 建立、健全脑血管疾病介入诊疗后随访制度,并按规定进行随访、记录。
4. 具有脑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医师作为术者每年完成脑血管疾病介入诊疗病例不少于50例。
5. 导管室严格查对、交接(另见导管室护理转接查对制度及相关操作流程)。
6. 介入检查后和介入治疗前再次对病变再次进行充分评估(NIHSS、TIMI);危重病人和复杂病变再次告知制度。
7. 所有介入治疗病例均须有资质的医生主刀。
8. 所有检查病例亦均须由具备资质医生现场指导下完成。
9. 介入治疗病人实行主刀医生负责制。
